(北京15日綜合電)中國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爆炸案周二早一審宣判,被告冀中星被判有期徒刑6年。8 p4 n- C8 x3 m. H# C9 ^! V! `% u
上午9時02分,34歲的冀中星由法警用移動病脅推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鑑于被告的身體狀況,審判長允許其坐著說話。法庭為他安排2名醫護人員。法院以爆炸罪判處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 l; {. z! _0 w3 q7 ], j' k
據指控,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攜帶自製爆炸裝置,自山東省鄄城縣居住地乘長途汽車獨自到北京,當晚6時許至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在遇到警察現場執法時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其本人重傷、一名警察輕微傷。爆炸現場秩序混亂,國際旅客到達出口通道緊急關閉。冀中星被警方當場控制。
/ @3 O$ a9 D! c" l5.39.217.77:8898 據冀中星的說法,去機場是為了2005年在廣東省東莞被治安隊員毆打致下肢癱瘓一案申訴。. ^. ?0 Y8 m* n& ~1 Z& y
律師指冀中星攜帶炸彈去機場,不是想自殺,也不是故意引爆炸彈傷害無辜,而是在倒手過程中不小心引爆炸彈,是過失行為。
) T+ ^" L4 u. r3 K2 w, b5.39.217.77:8898 公訴機關指控,冀中星主觀上屬間接故意,其行為是在違背社會普遍價值觀的情況下實施,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