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山西永和縣副縣長馮雙貴4名親屬夜闖民宅,大打出手,將人捅成重傷”的帖子在網上流傳。發帖人稱,參與施暴的馮雙貴次子馮源在打人過程中宣稱:“我爸是縣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永和縣公安局稱,網帖反映情況基本屬實。(新華網6月23日)5.39.217.77:8898+ c, I; c+ Z" g; u, U6 Q' c! X# a$ X3 z
“我爸是李剛”的余波尚未散盡,“我爸是縣長”的叫囂再次襲來。雖然當事人否認說過“我爸就是國法”,但其行為足以說明他們的囂張,此案能否公正辦理也令人擔憂。公仔箱論壇. s5 j" @. ?9 e* q7 M$ B
帖子稱,由于傷勢嚴重,當地無法醫治,受害人柳文被送往臨汾市搶救,途中由于失血過多,柳文一度昏迷。經過治療,目前柳文左腿傷勢仍然嚴重,大腿以下有時沒有知覺,但司法鑒定的結果只是輕傷——果真如此,用得著連夜送往臨汾市嗎?永和是離臨汾最遠的一個縣,距離在100公裏以上呢。
% i$ K1 H% J6 Y6 \9 ?4 atvb now,tvbnow,bttvb 轉眼一看辦案單位,不能不讓人產生聯想:馮雙貴是分管政法的副縣長,縣公安局正在其分管的范圍內,讓縣公安局來辦這個案子,就相當于“左手查右手”——永和縣公安局在傷情鑒定中會不會故意“從輕”呢?
( }1 g3 Q. e$ {$ V+ F+ Z* X# J7 [公仔箱論壇 臨汾市紀檢委有關負責人說,通過“調查馮雙貴的通訊記錄等方式”得出的“結論”是:馮雙貴非背後指使人;馮雙貴沒有利用特殊身份對公安機關施加壓力……沒有“通訊記錄”就沒有指使嗎?這樣的“結論”實在可笑。作為分管公安的副縣長,他還用專門“施加壓力”嗎?在當今中國,“頂頭上司”什麼都不說,縣公安局長也知道該怎麼辦!
: |$ m8 x+ `% _7 R; \! Z. @6 V" l 帖子還稱,事發後當地公安不予立案,受害人家人找到縣主要領導並下跪,公安局才勉強開始辦案。臨汾市紀檢委負責人稱,公安機關在事發後半小時內即介入案件,而打人事件發生在晚上10時許——永和縣公安局的辦案效率真有那麼高?事發1個多月了,如此“高效”的永和縣公安局為什麼還沒有將此案移交檢察院呢?5.39.217.77:8898. ]; z0 n6 d" |. c$ }! A2 b0 L2 ~
當然,上述疑問只是基于常理的判斷,最終還是要由司法機關說了算。但辦案機關與當事人親屬之間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使永和縣公安局失去了基本的公信力。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障,此案要得到公正的辦理,至少應該擺脫馮雙貴的控制范圍。(盛大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