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权利
% P$ K+ z% J S4 Htvb now,tvbnow,bttvbtvb now,tvbnow,bttvb( ^: `" p2 C0 J- {/ i, ]3 G
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人权普及化等,可说是当代的主要世界潮流。就人权普及化言,它也是个与民主化同步的潮流,两者可说是互补与相互推动的。没有民主化的潮流,人权不易推进,反之亦然。这两股潮流,也使得原住民、少数与劣势群体可取得更大的伸张正义的空间。
4 k3 M+ ~2 }& @" ~0 Ttvb now,tvbnow,bttvb在这两股潮流下,可看到人权的主体,出现了由少数人,特权阶层,逐渐向多数人,一般老百姓、再向全民、所有人伸展的趋势。有者尚提出了世代公正的人权观,即人权不仅包括当代人,也应包括下一代人,子子孙孙;因而,当代人不应不负责任地债留子孙,或破坏生态,以免损及下代人的生存发展权。有些地区的原住民更借由生态环保运动来护卫他们的土地、语言、文化与生存空间。这无疑是个文明化的现象。5.39.217.77:8898# m S" D' C9 e7 a. k+ p
就人权的内容而言,它也展示了由基本的公民权利,向政治权利,社会经济权利,甚至是文化与语言权利伸展的趋势。伸言之,不论从人权主权、人权内容或所涉及的领域言,它均呈现不断演化与扩展的趋势。这些趋势,也反映在众多的区域性与国际性文件、宣言、公约中。比方说,1948年在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便写道:
7 {/ c* H3 n) S R! O, q5.39.217.77:8898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意志,而人民的意志则经由定期与真正的选举中表现出来。(第21条之3)。伸言之,只有经由公平、自由与定期选举中产生的政府,才有正当性可言。
4 s$ Y3 m' Y F2 w# f: a5.39.217.77:8898每个人均享有受教育权,且至内在基础教育的阶段是免费的。教育也应促进不同宗教、种族或民族团体间的谅解、宽容与友谊。父母也享有为其子女选择其所欲的教育种类(the kind of education)(见第26条)。
3 c, ?, R& \! r& e) {1966年在联合国通过的《国际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第27条也写道:
* ]; H5 L; H0 V ~, ^) N1 q5 O5.39.217.77:8898在多元族群、宗教与语言国家中,少数群体不应被剥夺享有拥有他们的文化、声明与实践他们的宗教,或使用他们语言的权利。
5 ]' j u, s! H: n+ J/ Z$ A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使用程度民族自决2 W5 m9 _: y( K4 P2 j5 R
所谓使用,当然也包括了教与学,否则便会出现断层。实则,语言的存活靠的便是使用,所谓的用进废退,不用或许就迟或早会报废,而要有效使用,便应有适宜的使用环境。这也是何以,加拿大、瑞典、挪威、丹麦等国,均为其少数原住民提供母语教育的便利与设施之故。实则,1960年的《反教育歧视公约》的第5条中便写道:5.39.217.77:8898* W3 I8 h. ^- P! S8 b4 ^
少数群体有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其中包括了建校,使用或教导母语的权利。3 k% F! `/ r9 Q) d0 d7 `+ ]1 h
1996年的《世界语言权利宣言》更以语言权利为主题,表明各群体都有权选择要使用其语言到什么程度。tvb now,tvbnow,bttvb' C1 U5 o' }* g
同年,欧盟也出台了《海牙少数民族教育权利建议书》,提到了父母与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应鼓励与参与设立少数民族的教育机构与设施,尽可能使用母语、本族语学习等。
, `+ C! P& Q6 q1 u. \约言之,少数民族(national minorities)的文化与语言权利是得到肯定的,且不仅仅是消极的认可,也包括积极的促进。
; f' L5 L7 Q& L; o1 |% v8 ]/ w, [当然,从实际出发,也应看到,法律上的肯定虽然是必要的,却也并非充份的条件;这是因为,多数群体并不一定会与之配合,且当少数民族、族群离开其聚居地,进入都市环境居住后,就可能会因失去合宜的环境,或出于功利的考虑,而逐渐放弃其本族语言。
3 M. @" [7 x4 f6 f, T9 {只是,从语言与文化权利的角度看,重点是政府应尽可能为少数族群、民族提供必要的条件与便利,以便他们做出合乎本身需要的选择。在这方面,关键是选择权是否存在,及是否存在歧视性的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