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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胸警又犯案 花蓮仲介色情

8年前,保大員警馮德明在少女的胸前烙上「夜貓」兩個字,也遭以傷害罪判刑,最近他又涉嫌媒介少女性交易,遭到花蓮地檢署起訴,一再走錯路,讓以往警界同事都大感惋惜。9 d% c- Q. W; t; I; ~+ j! @
馮德明原本是保大員警,有大好前途與發揮舞台,8年前因為在少女胸前刺上「夜貓」兩個字犯下傷害罪,遭判刑一年十個月並記兩大過免職。: D( j8 }9 d9 t; [. @
免職後,馮德明返回花蓮老家,當時場景都還歷歷在目;沒想到事隔8年,他竟然在花蓮又犯案,這次犯下的是媒介少女性交易。檢方發現,馮德明利用暑假時間,誘騙未成年少女與其他人從事性交易,自己再從中抽成,每次金額在2500元到3500元。
9 K5 ]$ h+ W5 J4 J3 r9 ]tvb now,tvbnow,bttvb8年前犯案時,法官好心給馮德明機會,只判了一年十個月,如今他回到花蓮老家又犯案,因仲介非法性交易被起訴,誤入歧途、一錯再錯,也讓警界同事相當惋惜。
, g1 S, `8 g1 g% f  t7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NOWnews/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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