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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場外融資9月設黑名單監管

內地繼續嚴打場外融資,中國證券業協會經中證監批准後,日前發布《場外證券業務備案管理辦法》,首次把場外證券業務納入監管,範圍包括銷售與推薦、資產融資等,券商進行相關業務前必須備案並定時上報數據,違規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嚴重的可能被迫清倉。《辦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 {! c8 g# g7 s5 t( X0 E; a5.39.217.77:8898限期上報交易資訊tvb now,tvbnow,bttvb$ y  h9 I( o# N" A- h" Y5 V  j
所謂場外證券業務,是指在滬深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外開展的證券業務,包括金融衍生品、私募股權評級、財務顧問,甚至技術系統、登記、託管與結算等等,範圍幾乎無所不包。
: \0 }# ?0 P8 G8 x" {《辦法》規定,券商應當於首次展開場外證券業務當天起一個月內上報資料,完成備案;開展業務期間,應於每月10日前上報上一個月場外證券業務規模、業務清單等資訊,並於每年4月30日前呈交上年度業務報告;如發生影響場外證券業務正常開展、可能造成投資者非正常重大損失事件時,相關券商亦要及時遞交報告。
6 I+ v5 C; ]0 k% m5.39.217.77:8898最嚴重或被「清倉」
  J  N; X/ A1 t  x4 b' a- K5.39.217.77:8898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對備案機構進行檢查,嚴重違規的機構及相關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期限由6至24個月不等。券商被列入黑名單後,須於5個工作天內於中證監指定媒體發布風險提示公告,且不得新展開相同場外業務;一旦被列入永久黑名單,券商須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清理已存在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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