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很多人會清理雜物,丟掉一大堆自己不再需要的東西。假如找到前度男女朋友贈送的物品、信物,甚至情書,你會怎樣處理?既然人不愛,物也不愛,狠心棄置?或是繼續留起來,作為對某段感情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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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 K. N# ]0 j+ `& i9 D; @公仔箱論壇當然,丟棄或收藏是很個人的做法,沒有必然的錯對。如果和前度良性分手,彼此有過美好片段,留起一些紀念物品實屬平常。相反,分手處理不當,或遇人不淑感情受騙,自然未必想睹物思人。可是,除了直接投進垃圾箱外,會不會考慮環保回收,或把實用品捐贈機構分發給有需要人士?
- q- @( ]/ o" \2 W' }9 i公仔箱論壇回憶是成長印記認識的女性友人剛與出軌的男朋友分手,然而其前度所贈的衣飾、手袋、手機她照用可也,原因是不想浪費。況且,真正能夠放下的話,不怕面對一些以往有象徵意義的死物。至於那些對前度仍未放低的人,儘管不想丟掉信物,也不建議收藏在太容易取得的地方。否則,你會不時拿出來細看眷戀,久久未能釋懷,有機會阻礙新感情的發展。; S, q. |4 G+ ~* y" P# V/ ~
與同事午飯談到此話題,她說得很好:「每個人在情路上都有一定經歷,我自己有,也不介意伴侶有藏起前度若干的物品,只是不要時常翻出來看便可。」留着物件不一定代表留戀,可以只是單純的紀念、回憶,是人生的插曲,是成長的印記。
6 E4 _6 e3 E( i1 X一段感情的終結,最重要不是消滅前度在我們生活留下的點點痕迹,而是要學會放開自己,珍惜現時的伴侶,才能活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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