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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規則5選秀 引進須等時機

大聯盟的「規則5」選秀,在中職實施的難度不低,但聯盟也有討論聲音出現,是否需要制定類似辦法,避免好手遭到埋沒。 「規則5」選秀(Rule 5 Draft)是大聯盟的特殊制度;滿19歲簽約的球員在歷經4個球季後,所屬球隊必須將其放進40名單內,若未放進,其餘球隊便可依規定選走。 這個制度的設置,是為了避免優秀年輕球員被埋沒在小聯盟;台灣旅美左投王維中就因此受惠,去年被釀酒人隊以「規則5」選秀指名帶回,本季有機會登上大聯盟。 「規則5」選秀的規範完善,選走球員的球隊,必須支付5萬美元(約台幣151萬元)給該球員的母隊,但隔年必須整季放在25人名單達90天以上,若未依規定登錄,需將球員送回母隊,並可拿回2.5萬美元。 這個制度不但可以讓年輕好手有出頭機會,對於母隊也有補償性質的保障,而透過「規則5」吸收球員的球隊,也必須遵守限制,避免惡性挖角的狀況出現。 大聯盟球隊多,加上小聯盟的培育體系,人才之多自然不在話下,所以才設置特別制度,但中職是否需要跟隨潮流,正反意見都有。 若要制定類似的特別選秀制度,對於各球團的保障勢必不能忽略,不過現階段也僅止於討論而已,何時才是推動的成熟時機,還需要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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