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計生條例 陪產假變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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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 C8 V. J4 L+ ^+ f1 M全面放開兩孩政策後,上海23日正式表決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3月1日起施行的新《條例》,把原先的晚婚假和晚育假更名為婚假和生育假,假期天數保持不變;配偶的陪產假則由原先的3天增加到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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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5 A7 x/ V2 M) y& ]《條例》調整後,上海人享有10天婚假(包括國定婚假三天)、128天生育假(包括國定產假98天),原先3天的晚育護理假調整為10天配偶陪產假。和天津、浙江、寧夏等已出台新計生條例的12個省份相比,上海128天的產假比作出180天產假規定的省份「縮水」將近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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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r. w# [4 X% B3 s不過據《聯合早報》報道,上海市法制辦副主任劉平23日澄清,有省份取消晚婚假,然後對產假和陪產作出調整。橫向比較,上海既保障夫妻權益,又考慮到社會成本,且堅持婚育福利「不做減法只做加法」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