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0-9-30 11:42 PM 編輯 5.39.217.77:8898. u6 s* }# o* w( P( t
* c) m# _0 @5 i3 g' n* {tvb now,tvbnow,bttvb蘋論:漏報利益必須窮追猛打* u# b/ U1 o- ~' {$ L- w" q. e) `" b
( l1 T3 U& D1 w# Z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先生不要再推搪拖延了,盡快交代沒有及時申報利益的問題,澄清公眾的疑慮!5.39.217.77:88983 c! B& R( p8 f" A/ f
幾天前,有傳媒揭發身為行政會議成員及鄉議局主席的劉皇發先生在二月財政司公佈財政預算案及穩定樓市措施前後炒賣多個物業,部份單位在政府八月禁止「摩貨」前以「摩貨」形式獲利沽出,更令人震驚的是,劉先生始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擁有這些物業及曾進行這些短期炒賣活動。到現在漏報利益事件已過了幾天,劉皇發先生也從台灣回到香港,可是他依然未能就事件作清晰交代,依然未能對公眾作一個合理的解釋,這實在令人不解、不滿及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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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g' ` W; G: `, b# xtvb now,tvbnow,bttvb應該看到,行政會議是政府架構中最重要的決策機構,是類似內閣般的重要決策機構。議員可以接觸、預聞很多重要及敏感資料,特首、司長、局長推出重大政策前也肯定要在行政會議內討論,聽取議員意見,爭取議員支持。正由於行政會議成員有這樣特殊的身份及權力,公眾自然期望他們妥善處理私人財務利益跟公眾利益之間可能的矛盾,確保不會因公職而得到額外及不應有的好處,確保不會出現以權謀私的情況或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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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k2 |6 j) I1 v' a/ E2 ~要做到這一點,要避免公眾有疑慮,行政會議成員有必要恪守既定的申報利益規則,及時申報物業或其他投資活動,保持最高的透明度。偏偏劉皇發先生卻完全做不到這樣的基本要求。他不但無視政府穩定樓市的大政策方向頻密炒賣樓宇,還在買賣完成後一段長時間也沒有向秘書處申報,令特首、政府及公眾對他的炒賣活動一無所知。像這樣的失誤怎能不好好向公眾交代呢?, Y. D+ t* g4 k* _, H" D3 d)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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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土地、樓宇買賣涉及重大經濟利益。特區政府任何政策變動甚至只是微調也足以為預先掌握資訊、資料的人帶來大量炒賣機會,讓他們享有豐厚的利潤。行政會議成員既然有機會預先知道政府的政策變動,既然可以優先了解到政府的傾向,他們理應更小心在意,理應盡力減低借消息圖利的嫌疑,甚至盡可能減少涉足短期炒賣活動。可是劉皇發先生不但不避嫌,反而在沒有申報任何利益的情況下大炒特炒,賺取可觀的利潤。這樣的做法不但缺乏政治敏感性及判斷力,更令特區政府非常被動,更會損害行政會議的整體公信力。劉皇發先生怎能不好好向公眾解釋呢?7 W* Y% ], O1 |
5 \8 W" T2 z% P* L% S' r4 M1 n幾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先生在公佈財政預算前偷步買車,引起公眾極大的質疑及憤慨。梁先生雖然在事後不斷補鑊,多番道歉,又補交稅款,公眾依然不肯原諒。梁苦撐幾個月後終於因為公信力全失而倉皇引退。劉皇發先生的權力也許不及財政司司長,對政策的影響力也較間接,但他涉及漏報的炒賣利益卻大得多,對政府所造成的壞影響及損害實在不遑多讓。他有甚麼理由遲遲不願作詳細交代呢?難道他認為漏報利益是等閒小事嗎?" j& o9 v- A) k!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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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已有政黨及立法會議員去信特首要求徹查漏報利益事件。我們認為,若果劉皇發先生不全面交代炒賣及漏報利益詳情,政府以至立法會便有必要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調查事件,公佈全部事實,平息公眾的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