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綿陽警方查獲一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查獲銀行個人信用報告40余萬份。 % f- B$ y. i4 a0 N
購買個人資訊提供給他人 參與分成 2015年11月,綿陽市公安局遊仙區分局網路安全保衛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居民江某長期在網上購買公民個人資訊。初步調查發現,江某是綿陽一小貸公司銷售經理,月收入十分可觀。 為摸清江某購買公民個人資訊的目的及資訊去向,偵查員對江某進行了詳細調查,發現江某除了將所購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免費提供給下屬、親戚外,還將部分資訊高價轉賣。江某的下屬、親戚則通過資訊中的電話號碼向對方推銷小貸業務,江某參與分成。 偵查人員在固定了相關證據後,對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江某進行抓捕,在江某使用的手機、電腦中發現了含有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家庭住址等公民個人資訊3000余組。在審訊中,江某很快交代了購買公民個人資訊用於轉賣、發展客戶的事實,但令偵查人員感到疑惑的是江某怎麼確認公民個人資訊中的人員有資金需求。 警察也吃驚 所購資訊都是“徵信名單” 江某隨後的供述讓偵查人員吃驚。據江某交代,其所購資訊都是“徵信名單”,名單中的人員都是因為有資金需求,到銀行查詢徵信記錄的人員。江某通過微信在網上認識了一個昵稱為“數據銷售中心”的網友,“數據銷售中心”稱可以向江某出售因申請辦理貸款而查詢了徵信記錄的人員資訊。江某為提升業績抱著試一試的想法購買了50組資訊後交給公司員工,下屬聯繫名單上的客戶後居然發展了幾個貸款客戶,江某也獲得了不少提成,嘗到甜頭的江某開始頻繁聯繫“數據銷售中心”,購買所謂“徵信名單”。 六月獲利40多萬元 轉賣個人休息終落網 2015年12月,遊仙公安分局抽調精兵強將成立專案組加強對該案的偵破力度。一張大網撒向“數據銷售中心”。偵查員以購買“徵信名單”的名義多次聯繫“數據銷售中心”,逐漸取得了“數據銷售中心”的信任,並主動提出與偵查員見面。專案組抓住戰機,于2016年1月5日在湖南省將犯罪嫌疑人余某抓獲。余某歸案後,網安民警迅速對相關證據進行固定,在余某的電腦、手機、電子郵箱等作案工具中提取出個人信用報告40余萬份。據犯罪嫌疑人余某交代,其從2015年6月開始在網上購買個人信用報告,每份0.5至1元,再以2元至5元的價格轉賣。短短六個月,余某就購買了包括個人信用報告等公民個人資訊40余萬組,出售公民個人資訊20余萬組,獲利40余萬元。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資訊來源進行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