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中國內地] 全國人大回應“境外NGO能否在中國做人權工作”

4月28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局長何紹仁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會議應到166人,出席149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以147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以143票贊成、1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事項。 + _* i% U1 e- s

' Z5 x: |; Z& ~公仔箱論壇  本場新聞發布會是關於新通過的法律和決議的專題新聞發布會。我們邀請了四位嘉賓出席。他們是: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先生。劉部長負責回答與“七五”普法決議有關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先生、法工委社會法室巡視員郭林茂先生、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郝雲宏先生。他們三位共同回答大家提出的與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有關的問題。 5.39.217.77:8898! c$ c) I* G: n3 s! [
& {( R0 C; {( [1 W3 V3 B" T
  英國廣播公司記者:我還是不明白,那種損害中國國家利益的NGO是什麼樣的NGO?可以舉個例子嗎?按照法律規定,幫助資源環境的NGO是可以的,或者幫助窮人的是可以的,但是做關於中國人權問題的工作的組織可以在中國當NGO嗎?
1 Y+ q1 Y8 o4 q- c% J0 L; Ctvb now,tvbnow,bttvb
+ @' m- O: p4 w- C公仔箱論壇  郭林茂: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什麼叫損害中國的利益?我看了法國法律有這麼一個規定,任何社會團體,其宗旨不得破壞法國領土完整,不得反對共和國政體,不得違反法律和社會風俗,否則不予批准成立。所以說什麼叫危害國家利益,那就是國家的領土完整、國家政權的維護及廣大人大群眾的利益,這就是國家利益。具體我們的法律裡面,怎麼是損害,我們的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都有具體的規定什麼叫危害國家的利益。 & j% }% m9 h9 k! H5 k
4 X* ]3 W2 S8 O, W, q3 e
  剛才公安部的郝雲宏同志已經說了,境外非政府組織到中國來我們是歡迎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我們現在定了經濟、教育、科學、衛生、文化、體育等領域和濟困救災等方面,這是根據這麼多年來境外非政府組織到中國來,大部分是從事這樣的工作,所以我們點出來了。但是後面還有一個“等”,你說的境外關於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到中國來,可不可以,當然可以。我們歡迎和支持所有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到中國開展友好的交流與合作,我們給提供便利,他的權利依法進行保障。但是違法的行為肯定依法懲處。只要境外非政府組織遵守中國的法律是可以安心在中國開展活動的。謝謝。(人民網)
Truth can not be deleted by any means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