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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4歲少女強迫同學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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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一名14歲李姓少女,去年與其兄合謀,詐騙及強迫多名少女賣淫,受害者包括其同學,又召集數名男子強姦自己的朋友。由於李犯罪時未滿16歲,對強迫賣淫不涉及刑事責任,但協助強姦則強姦罪成。李被判刑4年,其餘犯罪者判處7年至20年不等。
物欲横流 人心向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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