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未公開 僅允上海電視台拍攝資料畫面 外界質疑! y' @" d+ o- T
【本報北京一日電】備受外界關注的「上海襲警案」1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楊佳還有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的權利。 今年7月1日,北京籍男子楊佳闖入上海市閘北區政法辦公大樓,連續捅傷9名民警和1名保安,並致其中6名警察死亡。楊佳隨即被當場逮捕。 7月10日,此案由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並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8月26日開庭審理,眾媒體被謝絕現場旁聽而備受爭議,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庭審過程中,只有上海電視台被允許進入拍攝資料畫面,但庭審結束後,錄像帶即被妥善保存,以防外洩。內部人士透露,此案的審理有多名重要官員旁聽。當天法院門口的警衛手裡握有一張車牌號碼表藉以核對哪些車輛可以允許駛入。楊佳到案後,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無絲毫悔意。 上海政法系統多名人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該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因為楊佳一案社會影響巨大,可能會涉及到死者和楊佳本人的隱私和公安內部的國家機密,所以不安排公開。但該法律同時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但當天開庭後,法院未有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告知不公開審理的理由,這成為不少人質疑的焦點之一。據了解,當天的庭審一直進行了六個小時,庭審結束後,法庭沒有當庭宣判,也沒有公布案件爭議焦點和審理情況。 200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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