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黃姓國術教練,涉嫌以灌酒或在飲料摻安眠藥等方式迷昏性侵9名女學生,還拍攝性侵過程;另偷拍4名女學生更衣裸照;黃已向部分被害人道歉並賠償,高院撤銷一審20年判決,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改判18年,其中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 已婚的黃姓教練(42歲)除開館收徒,也應聘在多所學校指導國術、拳擊,並常率學生們赴外地比賽。 判決指出,黃涉嫌自2005年起,在他開設的國術館更衣室裝針孔監視器,偷拍十多歲女學生換穿衣服過程;並以檢查身體為由,撫摸她們下體和胸部。 黃曾在館內強要女學生喝酒,趁她們酒醉時性侵,也曾利用帶隊到外地訓練或比賽機會,叫她們喝含有安眠藥的飲料,再趁昏睡時性侵並錄影。 2011年有少女向學校老師報告遭黃性侵,校方報警;警方在黃的電腦內發現大批少女裸照及性交畫面,清查發現有13名少女受害。被害少女作證,黃曾恐嚇她們不能講出來,否則要公布裸照,讓她們無法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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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O4 p" i) L& C5.39.217.77:8898【2013/03/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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