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一所幼稚園園長李綉凰被人偷了3萬元,她懷疑是內賊下手,於是向5名老師說,如果小偷不還錢,她每個月就要扣每人3000元的薪水,沒想到這個舉動引發眾怒,5名老師聯合告李綉凰誹謗。一審判決在18日出爐,李綉凰被判拘役40天,但她不服,直說還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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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心裡面很不平衡,說實在的,這些老師他們行為真的有時候惡劣到極點!」知道一審宣判結果,李綉凰真的氣壞了,去年6月間,她將皮包放在辦公室裡,離開才幾分鐘,3萬元竟然被人偷走,如今錢沒找回來還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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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 w$ ?" u5 M2 c5.39.217.77:8898由於幼稚園平常管控嚴格,外人無法隨意進入,李綉凰懷疑是內賊下手,她當時向任職的5名老師說,如果小偷不還錢,一年半內每人每月扣3000元的薪水捐做公益,直到小偷還錢為止。李綉凰指出:「如果我做的事情連累到別人,我一定會很內疚,既然人家給我一個梯子下來,我可能會真的偷偷把錢塞回去,我不會再強佔這條錢,我的想法太天真!」& K, F" G- r# L5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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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綉凰自認作法很貼心,不想報警讓小偷難堪。不過,5名老師卻認為,這根本在暗指他們是小偷,一氣之下控告李綉凰誹謗。法院18日審理此案,認為李綉凰理虧,判處她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只是李綉凰覺得太委屈了,決定還要上訴爭取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