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電/浙江在線訊,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近日,浙江省在全國率先出台《網絡預約居住房屋信息登記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新規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 r" N. F* q; [1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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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預約居住房屋即“網約房”,是指通過互聯網渠道發布房源、預訂並完成交易,提供用於居住的房屋以及可供居住的其他場所。新出台的《辦法》規定,網約房平台公司和房屋所有權人(包括使用權人,下同)、房屋入住人員都必須按要求進行信息登記:網約房平台公司要確保線上提供服務的房屋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房屋一致,查驗、如實登記並向省級公安機關報送房源、房屋所有權人、房屋入住人員相關信息,同時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洩露、損毀、丟失。房屋所有權人要保證用於居住的房屋具備基本居住功能並符合建築、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如實向網約房平台公司報送房源、入住人員相關信息,查驗入住人員相關信息。房屋入住人員要如實向網約房平台公司報送相關信息。 % w% S# o( R( |6 d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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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違反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