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陜西籍王姓男子發現自己染上梅毒後,卻仍控制不住慾望,再度與賣淫女發生性關係,還被警察當場查獲,事後被法院判決《傳播性病罪》,處以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0元。( K- P T9 s) r# s/ H; }! ]; H
5.39.217.77:88983 W# V1 |4 n6 F. }! ?
在鄞州服裝廠打工的王男今年3月到廣東一處洗浴場,與一名賣淫女子發生性關係後,發現自己身體不適,直到7月中旬時病情更加嚴重,只好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診斷結果為梅毒感染。
1 Q. E( E: u; n1 }: p& s8 s. p( b# b" i( r' r& J: u9 m$ R
但他仍死性不改,再度嫖妓,這次被警察當場帶回警局偵訊,他坦承自己患有梅毒仍嫖妓的事實。因此,警方將他移送法辦後,法院也判處他「傳播性病罪」。
/ F8 o! k: L$ X- `! T; T+ q1 S公仔箱論壇5 ~( @4 p4 U. _+ W- C# q
當地法院解釋,一般的賣淫、嫖娼行為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規範的,但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等嚴重性病的人,卻還與他人進行性行為,這不只是破壞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還危及他人身體健康,更增加了整體社會的危險程度,因此中國《刑法》修訂後也新增了一條「傳播性病罪」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