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連玉基金」是不是非法組織? ----回應楊善勇
楊善勇在2010年12月4日東方日報的「不可思議」專欄中,以「非議林連玉基金會非法」為題的大作中,提到興漢社在11月23日舉報「林連玉基金」為非法組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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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_1 }9 [8 N* O6 a$ ]0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4 A. }8 v- _$ k( F7 V" i5 p楊善勇整篇文章,都以「林連玉基金」前主席鄒壽漢來作擋箭牌,企圖證明「林連玉基金」並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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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鄒壽漢還未任滿,就在2009年6月25日辭去被興漢社舉報為非法的「林連玉基金」的主席職位,已足以答覆楊善勇的比喻了。為什麼鄒壽漢會自動辭職?原來24年後(由他辭職的2009年倒算)的「林連玉基金」,已經不是24年前成立時的「林連玉基金」啊!5.39.217.77:8898) ?+ j5 j9 ^6 A* D
: R+ a! ~- f+ ], ~! w公仔箱論壇為什麼,因為24年前是一個公家的組織,由具代表性的社團聯合發起和負責;24年後的今天,只要看看它的董事會陣容,就已證明,整個「林連玉基金」已被有心人巧妙地私人化了。0 g0 q3 Q& ^, d8 B
" u- t5 M! i: e9 Y8 b( Ptvb now,tvbnow,bttvb不信?請看「林連玉基金」第七屆(2008-2011)董事會的主要職員名單:主席杜乾煥(個人會員),署理主席劉錫通(個人會員),副主席莫泰熙(個人會員),義務秘書李亞敖(委任董事),副義務秘書吳建成(個人會員),財政沈德和(委任董事),副財政黃榮慶(個人會員),常務董事:姚迪剛(個人會員),劉道南(個人會員),鄭淑娟(委任董事),其他的團體代表,包括林連玉生前所領導的教總代表都靠邊站。這不是實質上(即使不是法律上)的私人化是什麼?鄒壽漢任期未滿就自動辭職,我們認為必然有他最強烈的理由。+ _) L# ^6 y5 N* Z# s8 J
' K" Z) H5 z( h0 p( Z本來,「林連玉基金」被報案指為非法組織後,現已進入後報案階段,各方應等待警方的處理。對興漢社來說,自報案後,我們總共發了三篇文告,幾乎都未獲媒體全面刊登。公仔箱論壇! [* p2 F; q, Y }7 ]9 K! P/ U;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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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也借楊善勇提供的這個機會,說明為什麼「林連玉基金」是非法組織。我們不否認「林連玉基金」早在1985年就成立,並因為名字敏感而無法註冊,後來,在1995年改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的名義獲准。這是事實,但事實也是:獲准註冊的只是「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hd」華文譯名應該是「LLG文化發展中心有限公司」。我們現在所講的,就是法律問題。既然出現爭執,唯有訴諸法律,法律就是最後和唯一的解決途徑。2 \1 x; n$ `; J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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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連玉是每一個華人都尊敬的華教鬥士,我何嘗不是?當「林連玉基金」在2008年在怡保舉行「動地吟」演出籌募「林連玉紀念館基金」時,我還捐了三百令吉成為剪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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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法理解的是,我們報案至今(12月5日)已接近兩個星期,但身為主席的杜乾煥仍未見現身講話或交代?難道他真的還不知道我們已報案這回事嗎?難道執行長姚麗芳真的沒有向他匯報嗎?我們也發覺,自從我們報案之後,「林連玉基金」再也沒有負責人在媒體上露面了,只剩下一些博客和楊善勇之流的人出來喊話,這不像是要解決問題的做法啊。& L; N( a* ?( t4 ]. a5 h
; s1 H. {: g+ {1 P6 S公仔箱論壇林連玉畢生為華教犧牲,死後卻落得被人利用作為華教失意份子的避難所甚至是終身養老院,還將他生前以爭取華文教育平等為唯一鬥爭的目標,扭曲為「為所有語文爭取平等的鬥爭」,包括為當年壓制華文的英文鬥爭;將一個純粹的華教團體扭曲和重新定位為一個「文教領域的公民社會團體」;將一個當年教總領導人林連玉的名字騎劫成為今天反董教總的基地,利用華社的捐款來進行反董教總的活動。
, \! M" V- g: k! [7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a1 \1 f: z$ _# I) M" V林連玉一生的奉獻和犧牲,竟也落得如此下場,一小撮華教失意份子已成功的為華社製造一個新的大問號:連林連玉都落得如此下場,我們這一代或下一代還有必要繼續為華教奉獻和犧牲嗎?9 |" c2 I! ~. k! C7 R2 s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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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如果真的要,那就得先為林連玉討回公道,從被扭曲和被騎劫中解放出來。我們興漢社願意在這方面協助恢復真正的林連玉精神,報案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和第一個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