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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徵婚條件(18+)

阿珍父親遺下大筆遺產,遺囑要她到18歲結婚才可繼承。
但作為遺產管理人的叔父不想交出財產,
所以到她18歲那年就想出了以下這方法。
首先要敲響門前的巨鐘。
再符合以下條件:
1.不可動手打老婆。
2.不可用腳踢老婆。
3.房事要很強。
事情一公佈 不少壯漢都來應徵了,
但是不是會打老婆,就是會踢老婆的,
不然就是,房事確很弱。
至於那些斯文帥哥,根本無法敲響門前的巨鐘。
等了許多天,有位斷手斷腳的男子來到應徵,
聽到了巨鐘的響聲,阿珍的叔父來開門鄙視詢問著:先生來應徵嗎?你覺得可以通過那些條件嗎?
男子就說: 對!我是來應徵的!
1. 我沒手可以打老婆。
2. 我沒腳可以踢老婆。
3. 你覺得我剛是用什麼敲響門前的巨鐘。
有那麼厲害嗎?
太强大了……
佩服佩服阿,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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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笑话???
ha ha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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