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17歲少年遭人刺了133刀殺死後,頭顱被鋸下,之後更被當作保齡球及玩偶般玩弄。
這宗駭人聽聞的兇殺案現正在布里斯班的法庭開審。2005年3月29日,24歲青年瓊斯和28歲的拉夫安在家中飲酒後,跟17歲的謝潑德爭執,瓊斯先用腳重踏謝潑德,之後拉夫安再用刀殺死他。
檢察官梅雷迪特說﹕「屍體被人用野蠻方式對待。受害人頭部被砍下……看來似為追求刺激而殺人。」他表示,多名證人均說聽到拉夫安和瓊斯自誇殺人的經過,以及砍下受害人的頭後將它當作保齡球及「玩偶」般玩耍的過程。
梅雷迪特說,拉夫安和瓊斯都互相指摘對方才是殺人兇手,但他表示,兩人都有相同責任。他同時說,這種野蠻的殺人行徑似乎並沒有特殊動機,看來是因酒精而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