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涉及貪污、洗錢等重大醜聞,遭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後,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陳水扁在延押庭中希望法官准予交保,以便回家過年。但高等法院昨天下午裁定,被告陳水扁自2月2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扁家今年春節肯定無法吃團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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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 \6 ^1 e: M( x; ^8 g& Utvb now,tvbnow,bttvb高院合議庭是在本月5日召開延押庭,當天庭審至深夜才結束,合議庭當時並未立即進行裁定,僅諭令評議再行定奪,結果昨天下午3時40分,高院作出裁定,再延押扁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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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 G/ Q* T6 r2 ~, D. R高院指出,被告陳水扁在本案自98年12月24日起第1次延長羈押的2個月期間,將在99年2 月23日屆滿。法院考量扁所涉及關於貪污、龍潭購地、陳敏薰交付賄賂、洗錢等案,案情複雜,卷證浩繁,都有待調查並在審判程序時由當事人進行辯論,以利形成心證。 H5 x- L, W+ A
& t: f0 K% d. j5.39.217.77:8898因此認為,陳水扁目前涉案的情形,符合重罪非得羈押,否則無法確保被告受審而不逃亡、湮滅證據等羈押要件及必要性。- N( {% b. O" J6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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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合議庭裁定指出,陳水扁應被羈押的原因,並未因為合議庭召開準備程序庭的進行而有所改變。羈押原因仍然存在應予延長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