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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的國際公民身份

本月三日, 愛爾蘭全民公投通過簽署《里斯本條約》,這是自去年六月十二日當地公投否決簽署《條約》以後的第二次公投。五日之後,波蘭總統也宣稱會簽署《條約》,現歐盟二十七國只欠下捷克總統的簽署,《條約》就能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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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斯本條約》與香港人有何切身關係?坊間傳聞,《里斯本條約》創造一種「歐洲公民權」,只要擁有歐盟成員國所發護照的人士,都能夠成為歐洲公民。現今香港約三百多萬人持有港英時期留下來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俗稱BN(O),本來沒有留居英國的可能,卻可能就這《條約》的方便而間接獲得居英權。5 e) B) O% D. W) A" |! |  |5 {, e

" S: P! N6 X4 Z: e# V5.39.217.77:8898  有人以此參考直布羅陀「英國海外屬土公民」(BDTC)獲得居歐權的事例。直布羅陀屬於英國海外領土,但當地人民沒有居英權;不過直布羅陀直屬於英聯邦,其BDTC享歐盟公民身份,以這身份前往英國亦不會受到入境管制,變相從另一渠道成為英國公民。反而香港雖曾是英國屬土,BN(O)卻未直接或間接容許香港人留英,有人指這違反人權法。tvb now,tvbnow,bttvb3 x# v* P4 D1 n- R2 O* T

; S0 D! R/ e" H! l  g7 q! R5.39.217.77:8898  亦有人說如果把事件告上歐洲人權法庭,香港人定必勝訴。但其實這國際公民身份,正如我們申請信用卡,虛榮心作祟而申請數十張卡,最常用還是那一兩張;又如果因「居英權」申請難而高貴,現今中國和美國是最難申請居留權的國家,何不向相關人士敲門問津?& j( x: o1 Y! T: }$ j6 _) B

6 W3 T* l# j5 k5.39.217.77:8898‧全國政協委員何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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