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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針對包括的士司機在內的駕駛者行車時使用手提電話情況,建議規定司機最多只可以使用2部流動通訊設備,而且顯示屏幕的大小亦有限制。運輸署署長羅淑佩今早(1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受影響的主要是包括的士和輕型貨車的商用車,因相關司機會在標示板等放置多部裝置「接單」,她重申法例會囊括所有有可能導致駕駛者分心的電子裝置,即使無通信功能的影片播放裝置都會受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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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5 P# _. f1 A8 _' G5.39.217.77:8898羅指出,數字反映不專注駕駛是交通意外主要原因之一,但同時認為難以禁止司機使用有關裝置,在平衡各方意見後,認為2部裝置能讓司機利用作導航及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而7吋屏幕已涵蓋香港發售不同電話。至於能否限制司機使用觸碰裝置而規定使用聲控功能,羅指市面上有聲控軟件及功能,但司機用於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未必可以採用,但不排除日後可以修例。3 A) X. 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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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執法難度及會否擔心意外後司機會收起裝置,羅稱對警方執法有信心,而市民對坐車安全警覺性高,相信立法後,市民未到意外發生已經會警告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