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itsctsu 於 2019-5-19 10:27 AM 編輯 8 g7 y; F5 v) u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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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引起社會廣泛爭議。(蘋果日報). L4 s& d( A, J$ v
- c' H$ g5 J( x$ ^+ }自政府公佈《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以來,引起極大的社會爭議。政府一意孤行、且拒絕公眾諮詢,不單在立法會造成大混亂,也引起自雨傘運動以來的最大型的社會動員,反對修訂。公仔箱論壇/ _. V- f& Z* m% c0 h!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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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的爭議並不在於是否「彰顯公義」的問題,要就台灣殺人案疑犯移交台灣,不同的法律專家已經提出多個可行方案,只是政府不願接受,堅持要以修改法例的方式來處理。是次修訂的建議,最令社會感到不安的,是修訂通過後,可以由特首提出引渡疑犯至中國,本來立法會擁有的審議權力則被削去。修訂表面上雖似有法庭把關,但是引渡的相關證據由政府當局提出,法庭的角色相對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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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 S$ y, S- T9 n: @. a9 X% v5.39.217.77:8898雖然李家超在不同場合都強調,引渡的門檻不低、也不會移交政治犯,甚至提出不會移交疑犯至執行死刑的國家,保障疑犯的人權。但是他的說法是有問題的,例如與香港簽有移交逃犯協議的新加坡,就是仍然有死刑的國家之一。要拒絕移交逃犯至新加坡,是相對容易的,但如修訂通過,中國要求香港移交逃犯,問題就會複雜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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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存隱憂
2 |0 ]! L7 Z7 ]$ \; f. w* t' K我們不能否定的事實是,中國是一個專制獨裁的國家,以言入罪的情況屢見不鮮,但往往卻不是以言論本身來處罰疑犯,而很多時疑犯的人權保障亦不透明。在如「顛覆國家政權罪」一類性質極隨意的罪行之下、又或先以一些如「經濟犯罪」作為引渡的理由,回到中國才以其他罪名提控為手段,特首可以拒絕嗎?法庭的把關能力真的足夠嗎?公仔箱論壇: u( B3 O; v7 L" u(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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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近年學術界一直在威脅越來越大之下,很努力維護學術、言論及思想自由。現在主要的威脅主要是來自經費,言論的空間雖見收窄,還算是有,尤其社會科學、中國研究、政治研究等,環境不容易,但學者有心做相關研究的話,暫時仍未需要擔心被以言入罪。修例通過後,學者是否還能無所畏懼地進行研究或者批評中國,則會存在很大隱憂。其結果將是學者為了人身安全,只好放棄某些研究課題,又或者要冒着風險進行研究。不論是哪種想法,都是對學術自由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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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如果大家行得正企得正,就不應反對修例。但是這樣說的人有沒有想過,為何反對的人有這樣的不安?不安的來源並非怕犯法,而是當大家要面對一個強大的威權而其司法不獨立的政權時,很多問題就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加以近年中共不停加強政治及思想控制及鬥爭,學者一些涉及中國或中共的研究、以至批評,將會面臨更大風險,條例的修訂一旦通過,這種威脅將會變得更具體而實在,為學術、言論及思想自由帶來更大的危害。 許漢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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