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港澳台] 毓民特區 - 法治失守 唇亡齒寒

十一月二十八日,《南方都市報》刊出李嘉誠專訪,長逾萬字,近日坊間對他是否對現政府不滿,已有不少揣測,區區亦無謂多加唇舌,反為他的一些看法,卻有以宏觀角度探討的價值。
7 x+ U+ U7 H6 h-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_; I: \" N+ ^/ |8 [( _tvb now,tvbnow,bttvb對「法治」與「人治」之別,身為商人的李嘉誠,在專訪中有此看法:「(市場)……重視『原則』和『法治』……政府的權力要在法治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地落實執行政策,香港不能『人治』,永遠不能選擇性行使權力。我與香港或各國政府的關係都是建基於此的……最重要是政策要令商界有信心。」李嘉誠對法治的理解,表面上是「政策公平」,但歸根結柢,還是「要令商界有信心」。
3 L6 v7 a6 u+ K, j5.39.217.77:8898
& X) [; [/ K8 ?京官論及香港的法治,常指香港是行英美「普通法」,中國大陸是行歐陸的「大陸法」,又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母法」,《香港基本法》是「子法」,兒子要服從母親,「大陸法」的「立法原意」十分重要,原意是甚麼?當然是由京官解釋了。
& D  Q: o) \; F7 k6 `2 i0 N5.39.217.77:8898! p; t: w- X1 Y2 K. V6 l- n
德國的大哲學家康德,在十八世紀末提出了「憲政國家」的概念:政府行使權力,必須受到法律制約。今天德國的憲法也叫《基本法》,當中第九十二條寫道:「司法權委託法官行使。聯邦憲法法院和本基本法規定的各聯邦法院和各州法院行使司法權。」可見在現代的「大陸法」國家,才不會由立法機關及官僚任意釋法!
$ o& M& W' `- F  |& h0 e0 Y8 ~- p" m4 \, t6 L) Z) ^7 m. O; {
唇亡齒寒,當特區政府及中共胡亂釋法,最終商界也身受其害,難怪李嘉誠後悔當初不從政了!

" U- F. r4 q7 I. w8 @0 C8 `4 G
4 q( P3 b% o+ `+ S: G/ g( {, p
立法會議員  黃毓民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