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法律只不过系统治阶级制定出嚟统治和管理呢个国家嘅游戏规则。主题所讲嘅合唔合法中的“法”系以边个(或国)法律为基准,如果大家都无统一嘅基准,咁有咩好讨论。况且,全世界有几多个人完完全全了解过晒自己国家嘅法律,如果一知半解就落决定,咁嘅投票系民主科学咩?分分钟俾人误导,做咗水鱼喇。其实人民得到公义公平公正先系重点,放眼世界有边个国家做到呢三点啊,系无啊,各位!国家嘅出现就注定有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两派,所以公义一早就唔存在。公平亦好自然向统治阶级倾斜,所以公正都会打折。所以,用公义公平公正做基准,以上两个选项都系唔妥,我哋唔系需要做统治阶级或被统治阶级,亦唔系需要一啲恩赐或权力,而系需要一个无阶级,人人平等自由,一切都可体现到公义公平公正嘅社会。国家嘅消失先系人类嘅进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