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投訴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在其「驚方訊息」環節中,多次以嘲諷形式抹黑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除了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外,警方期望廣播處長作出適當跟進。信件是由公共關係科總警司代警務處長簽署,顯示警方最高層對事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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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香港警隊負責止暴制亂,既取得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又成為林鄭特首口中唯一的依靠,自然不能容忍成為一個電視節目的嘲諷對象。不過,享有編輯自主兼身負公共廣播角色的港台,其製作的《頭條新聞》是以嬉笑怒罵的形式褒貶時事,三十多年來都是如此,而嘲諷的對象包括歷屆特首及無數官員。因此,港台對警方此舉的回應是理解對方在抗疫時期的辛勞,但指出《頭條新聞》只是反映社會上對時事的不同聲音和看法。 , D* S$ X& h: ?/ y0 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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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的看法,《頭條新聞》嘲諷警方的內容已超越言論自由的界線,足以構成誹謗。他建議警方採取法律行動,正式指控港台誹謗,而港台也應放棄不受政府起訴的權利,在法庭上抗辯。 5.39.217.77:8898# p6 T! j l9 H9 a) D: v0 W8 i* ]
; {; e6 u: ^7 h3 m5.39.217.77:8898雖然梁振英貴為國家領導人,但我相信愛國的林鄭月娥不會在抗疫表現未如人意的期間,接受他的意見,為自己添煩添亂。事實上,按既定機制,通訊辦負責處理一切有關電視、電台節目的投訴,而港台亦受《香港電台約章》的有關條款規管。涉事的《頭條新聞》是否違規,通訊辦會審議並公開結論。屆時,政府或警方會否採取進一步行動,毋須今天討論。5.39.217.77:88989 v6 t, w4 o, ^! ?' h6 w-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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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f* F4 w. Z- E! C把今次事件拉闊來看,有兩點值得大家關注。其一是自2014年佔中到去年的反修例運動,負責執法的警隊與在場報道的傳媒的關係愈來愈惡劣。在前線的記者不止一次投訴遭警方粗暴對待,而警方亦多次公開批評傳媒,包括港台報道偏頗。其二是政府,尤其是警隊及其支持者愈來愈不容忍批評的聲音。架構屬政府部門而其不少員工是公務員的港台,更成為被針對的目標。這個趨勢值得港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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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李文亮不幸離世令他的遺言「一個健康社會不該只有一種聲音」在於內地產生極大迴響時,我們必須防範有人藉故摧毀香港言論自由的長城,導致兩制崩塌,一國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