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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偷拍裙底判囚

電腦技術員為遵守基督教義,拒絕與拍拖四年未婚妻發生婚前性行為,但在年半內偷拍超過四千五百段裙底短片,以解決性需要,早前認罪,裁判官認為這些照片偷拍地點在巴士、港鐵、辦公室等地方,間接傷害多位女性,即使被告承諾「唔搭港鐵」,但相信他上班「都會搭巴士」,判處他入獄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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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遵守教義「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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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歲被告周敬華,早前承認二十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性沉溺,因壓力太大而養成偷拍裙底後自瀆的習慣,現已拆掉手機鏡頭,為防自己再犯不再乘港鐵,並對自己罪行「極級羞愧」,幸女友仍對他不離不棄。他在牧師介紹下,已接受了一名社工十一次的性沉溺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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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由一年十一月至去年八月期間,在香港不同地方偷拍多名女子的裙底影片,終在去年八月二日,於港鐵火炭站電梯上,偷拍三十六歲女事主裙底時被便衣探員發現被捕。案件編號:沙田刑事四四三──一三。
冷眼旁觀天下事  笑談細看風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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