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電視台關於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教授在其供職的北醫大手術後不治的報道在內地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央視和北大醫院迄今各執一端,且都不乏支持者,爭論的核心問題之一就是參與治療的北大醫學生是否屬於非法行醫。tvb now,tvbnow,bttvb2 A! O5 w9 h4 i( t: p
1 V2 `8 Z' `- g- n( f1 k4 @) U5.39.217.77:8898令人困惑的是,央視報道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而北大醫院在反駁時則稱:「根據衛生部對甘肅省衛生廳的『關於非法行醫有關問題的批覆』:『已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並具備申請執業醫師註冊條件的醫師,非本人原因導致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前,在其受聘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和工作時間內的執業活動不屬於非法行醫。』」一個有法律為據,一個以公文為證,這其中似乎是出了一些問題。* P2 p1 L. u.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