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對通識科用中英對照試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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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esuvius
時間:
2009-8-28 04:20 PM
標題:
對通識科用中英對照試卷意見
黃美美 中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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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些學校對考評局擬取消「通識教育科」雙語試卷的安排有強烈的不滿,認為考評局單方面取消教育局通告第9/2006號有關通識教育科的教學語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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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當日第9/2006號通告提及的措施,是為回應教統會「檢討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而設的過渡安排。由於「報告」要求所有英文中學在所有科目中必須採用英語為教學語言,而新高中通識教育科是新高中課程的核心科目,當時部分英中對用英語教授這科表示憂慮,因而產生四年過渡期的安排。時移勢易,「報告」有關教學語言部分,已於今年被「微調方案」取代。在「微調方案」下,英中可自行選擇用何種語言授課,當然通識教育科也不例外。由於不再規定所有英中必須用英語授課,學校可因應自己學生的能力,全英教授通識,全中教授通識,或部分班別用中文或英文授課。中中可以做到的事,相信英中更有能力去完成,又何需雙語試卷,讓學生在考核時才選擇用中文或英文回答試卷內任何一條題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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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通識教育科雖然分為六個單元,但六個單元彼此環環相扣,不是獨立的六科,通識的試卷也是綜合六個單元而擬定,並不存在可以一題用中文,一題用英文去作答,若在一題目內,又中又英,便更不像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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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教授及學生學習的模式也不應該是獨立的,而在學與教方面該有綜合能力的培訓,這才是通識教育科精神的所在。即使設有雙語試卷,也不可能讓學生在應考時,自行選擇採用何種語言作答。語文是表達思維的工具,負責任的學校在培訓學生時,該按學生的能力,培養學生以一種主要語文作思維和表達論點的工具,在教學與評估方面互相緊扣,這樣才可以達致有效的學與教。若學生能力足夠表達,用英文應沒有問題;反之,半中半英,不中不西的培訓對學生的學習更為不利。只為了「保存」英中的「全英招牌」,並不是教育專業工作者應有的表現。若要再實行「過渡方案」,教育局宜重新思量「微調教學語言」的整體策略,並考慮重新執行2005年報告書的要求,在四年過渡期後,執行各科全英授課的規定,以貫徹教育局第9/2006號通告的要求,造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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