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杜振豪﹕誰的理想?什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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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tspi
時間:
2009-8-27 08:55 AM
標題:
杜振豪﹕誰的理想?什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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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先生在8月7日《明報》刊登的文章〈勿當鴕鳥 正視最低工資引發的外傭問題〉指,「外傭只是長時間候命,並不是不停工作16小時」,由此推想外傭在港工作的情况並非那麼不堪。本人不同意這些觀點,而且認為這些論調只是流行偏見的重述,今敬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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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時間的虛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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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每天的工作量,不同家庭有不同的情况,視乎有沒有長者、兒童、寵物需要照料,更視乎家庭成員的作息時間及僱主的要求。田先生說外傭每天超長時間的工作裏,「中間都有不少休息時間」,不知是引述了什麼調查,還是純粹來自主觀印象?過去我們總是以為,家庭主婦每天在家都很空閒,不及男性出外工作辛苦。在這種傳統觀念中,家務勞動都是輕省的、非技術性的、不費時的。很多人都不明白,家務,其實可以永遠都做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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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即使外傭認為已經做好了家務,是否便真的可以休息呢?外傭往往被期望遵循僱主訂下的時間表工作,這種方式令僱主能控制外傭的時間運用,防止有自由時間的出現。社會人類學家 Nicole Constable,這樣轉述某位在港外傭的說話:「她的僱主同意她的工作做得很好,但要求當她做好工作後,應該找更多工作或重複已做的工作。她的僱主向她說:『我不是請你來坐下什麼也不做的!』」(註一)當然,不是所有僱主都如此苛刻,但這種給予僱主如此大自由度去決定實際工作量的制度,不正是工人被勞役和壓榨之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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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再退一步說,在所謂的候命時間裏,外傭是否允許離開住所自由活動?如果允許,這些時間自然可以不計工時;如果不能,這又算是哪門子的休息?在這種「休息」的安排下,外傭又豈有私人生活可言?其實不少職業都需要長時間候命,例如消防員。難道我們又會認為消防員的候命時間其實是休息,所以也可以接受「每天工作16小時,每月工作26天」這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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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在文中擺出一個「(盲目)追尋理想」和「顧及現實」的對立,來表述我們之間的分歧,筆者卻相信分歧主要源自我們對現實和理想有不同的理解。我們所理解的現實是:政府拒絕承擔照顧責任、超長工時文化妨害生活、婦女被視為應該主力負責家務、基層婦女要兼顧雙職。這些現實在筆者上一篇文章已經指出,田先生卻完全沒有回應。假如這些現實依然繼續被漠視,那麼田先生提出應該維護的所謂「香港長遠繁榮穩定」,究竟是屬於誰的繁榮誰的理想,不就是清清楚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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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Nicole Constable(2002), "Filipina Workers in Hong Kong Homes: Household Rules and Relations", Global Woman - Nannies, Maids, and Sex Workers in the News Economy(New York : Henry Holt, 2004), p.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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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見新婦女協進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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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新婦女協進會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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