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尹德勝﹕研累進利得稅 縮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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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tspi
時間:
2009-7-23 08:01 AM
標題:
尹德勝﹕研累進利得稅 縮貧富差距
國務院將出台《關於加強收入分配調節的指導意見及實施細則》,改變目前分配制度中資本所得偏多、勞動報酬偏少的局面。內地經濟在迅速發展過程中,衍生了貧富懸殊的問題,城鄉之間、不同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堅尼系數已由1978年的0.317躍升為2006年的0.496。中央政府加緊收入分配的改革,除了締造和諧社會之外,亦希望藉此增強中低收入者的消費能力,為啟動內部需求、推動經濟增長模式的轉變創造條件。事實上,貧富差距加劇並非中國這類發展中經濟的獨有現象;香港在近20年亦出現「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兩極分化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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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貧富懸殊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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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的堅尼系數由1986年的0.453上升至1996年的0.518和2006年的0.533;早已超過國際通常認定的0.4警戒線,與墨西哥(2004年為0.461)、菲律賓(2003年為0.445)和內地相比,更是不遑多讓。雖然本港社會尚不至於出現「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可悲景况,但個別人奢華揮霍的生活方式亦令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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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代以來,香港製造業大舉北移,經濟在朝向服務業轉型的過程中,無法創造足夠的職位來吸納低技術的勞動人口;近年知識型經濟興起,高增值行業大行其道,勞動密集型的工種進一步式微。本港結構性失業的問題一直揮之不去,草根階層的相對生活質素有每况愈下的趨勢。而隨着本港步入經濟發展的成熟階段,百物騰貴,資產價格飈升,普羅巿民已較難透過克勤克儉來累積財富或者借助有限的「第一桶金」而達至飛黃騰達的創業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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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流動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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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社會階層向上流動(Social ClassMobility)的淤塞不暢,除了表現為低下階層缺乏「出人頭地」的機會之外,亦反映於中產階層出現「下流化」的趨勢。根據統計署的資料,本港月入1萬元至29,999元的住戶佔整體住戶數量的比重已從1996年的51.3%減為2006年的45.2%;而同期低收入住戶和高收入住戶則分別錄得4%和2%的增幅,呈現了「M形社會」的徵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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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懸殊的現實和潛在危害性不言而喻。短期內可能激化社會矛盾,亦會壓抑內部消費力的釋放,削弱經濟持續增長的動力;從長遠看,更可能導致跨代貧窮,引發深遠的社會問題。近年本港出現「三低」青年(低學歷、低技能、低收入)和「四無」人士(無前途、無目標、無地位、無保障),給政府和社會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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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紓緩貧富分化,可資利用的政策工具不外乎三道「板斧」,即促進就業、增加社會保障以及調節收入分配。雖然香港從來都不是福利主義掛帥的社會,但特區政府亦有必要全面考量,以建立一套更有系統和更加周全的社會保障制度。過往那種以「擠牙膏」、「零敲碎打」的方式引入綜援、強積金甚至醫療保險的做法,充其量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落於形勢發展的需要,亦因為缺乏規劃和協調而效益不彰。另一方面,本港亦可考慮從稅制着手來調整社會財富的分配,其中一個值得探討的方向是引入累進利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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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薪俸稅按累進稅率徵收,但利得稅則屬於比例稅。個人認為,如果對所得稅引入累進的成分,由高利潤的企業承擔較多的稅賦,除了可以體現「能者多付」的稅收公平原則之外,亦有助於增加庫房收入,為政府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和推行其他收入再分配政策提供財政資源,對緩和貧富分化可起到多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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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增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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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目前的公司稅率低,與大多數經合組織國家和區內其他經濟體相比,仍有一段距離;加上本港對投資者的吸引力源自於多方面的綜合優勢,例如法制、基礎設施、人才、營商環境、地緣便利等,故適當調整稅制未必會影響競爭力。再者,雖然本港標榜稅制簡單和低稅率,但工商界仍需支付不少與社會保障相關的費用,例如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強積金,以及僱員醫療保險等。如果將稅制改革所帶來的新增收入用於強化社會保障和福利,原先加諸商界身上的這些隱形負擔或可轉為由政府統一負責。透過「加稅減費」的置換,企業的實質負擔未必會明顯上升,中小企業更可能因為身處較低的稅階而獲得減免稅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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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推行累進利得稅亦可與產業政策相輔相成。本港可考慮為新興行業或者策略性產業提供優惠稅率,亦可對一些鼓勵發展的領域予以稅務寬免甚至財政補助,例如電力公司採用清潔能源以及巴士公司轉用環保車輛等。透過提高稅制的靈活性,相信可以增強財稅對經濟發展的調控功能,從而為政府增添一項強而有力的政策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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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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