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明愛急症室主管求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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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antaix2
時間:
2009-5-17 07:26 AM
標題:
明愛急症室主管求覆核
明愛醫院 去年底發生病人在門外失救致死,醫管局 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裁定該院總監馬學章及急症室主管吳奎須負責任,最少被禁未來十四個月內升職及增薪;但吳奎日前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並指一直不知委員會提出的指控,令他沒有機會抗辯,最後僅從報道中知悉被處分,要求推翻委員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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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醫院急症室主管吳奎前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管局特別委員會的決定。申請書透露,申請人去年一月獲委為明愛急症室主管。去年十二月廿日下午二時,五十六歲男子楊德祥在醫院門外心臟病 發失救死亡,傳媒廣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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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翌日召開緊急會議,與申請人等討論該事件,馬其後撰寫一份調查報告予醫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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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成立特別委員會研究事件,本年二月三日到明愛醫院與有關職員接觸,包括申請人。同月十五日,申請人從報章得悉自己跟馬學章須為事件負責。兩日後,馬才於明愛醫院開會,宣布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內容及申請人須面對的處分。申請人認為他未有面對公平審訊,故於四月三十日去信委員會要求解釋,惟不得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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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認為,他在研究報告公布前一直不知道自己被調查,也不知道委員會對他指控,令他沒有機會抗辯、呈交證據及聘請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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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委員會仍沒有給予他研究報告的副本,質疑此舉違反《基本法 》及《人權法》,要求推翻委員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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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日五十六歲男子楊德祥於明愛醫院門外心臟病發暈倒,其子向詢問處職員求助,但職員建議打999,沒即時通知急症室,楊近半小時後才由救護車送回該院,最終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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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報告,除兩名醫院高層受處分外,涉案女職員未受罰,但被指缺乏應變常識,須
接受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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