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聞]
平機會|為持份者提供實用指南 加強認識及接納導盲犬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24-5-10 06:31 PM
標題:
平機會|為持份者提供實用指南 加強認識及接納導盲犬
導盲犬是視障人士的重要夥伴,亦是他們的第二雙眼睛,協助及引導視障人士自由行動,讓他們參與各種社區活動,拓展生活領域。雖然近年市民大眾對導盲犬加深了認識,然而歧視導盲犬使用者或拒絕向他們提供服務的事件仍時有發生。為了加強各界對導盲犬的認識及接納,平機會近日推出了《導盲犬:實用指南》,為多個界別提供實用資訊和要訣,以支援導盲犬使用者。
撰文: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美秀
平機會推出《導盲犬:實用指南》為多個界別提供實用資訊和要訣。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左二)、主管(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右二)及高級政策、研究及訓練主任馬焯堅(左一)介紹《指南》的內容。導盲犬使用者陳貫霞(右一)分享使用導盲犬經歷。
港鐵車廂發生歧視導盲犬事件
早前有媒體報道,有帶着導盲犬乘搭港鐵的視障人士在車廂內被一名乘客不斷指罵,質疑該犬隻是否真正的導盲犬。幸好有乘客協助解釋及反駁該名乘客,指出牠是一隻服役中的導盲犬,事件才得以平息。雖然這只是個別事件,但卻反映有必要加強市民對導盲犬的認識。
拒絕服務導盲犬使用者或讓他們進入處所可能違法
根據《殘疾人權利公約》,締約國有責任便利殘疾人士獲得各種形式的現場協助,包括使用導盲犬,以促進殘疾人士自主及充分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雖然目前《殘疾歧視條例》沒有明文禁止歧視帶有導盲犬或其他輔助動物的人,但根據《條例》,拒絕容許或在準備容許另一人進入或使用處所的條款或條件上,或在提供進入處所的方式上歧視殘疾人士,有可能違反法例。因此,任何人士如拒絕盲人或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有可能被視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導盲犬:實用指南》除了介紹導盲犬的定義和識別方法,以及引述導盲犬使用者的正面及負面經歷外,更詳列給不同公共界別包括交通、餐廳及酒店、處所管理人及僱主的實用要訣。
導盲犬指南為持份者提供實用要訣
為了加強各界對導盲犬的認識及接納,平機會近日推出了《導盲犬:實用指南》,為多個界別的持份者提供實用資訊和要訣,以支援導盲犬使用者。《指南》除了介紹導盲犬的定義和識別方法,以及引述導盲犬使用者的正面及負面經歷外,更詳列給不同公共界別包括交通、餐廳及酒店、處所管理人及僱主的實用要訣,當中包括:容許導盲犬使用者及其導盲犬進入不同設施、處所和交通工具;在當眼位置張貼告示或貼紙,清楚表明容許導盲犬使用者及其導盲犬進入;為導盲犬使用者提供合理便利,例如預留足夠位置予導盲犬,讓牠們可以在使用者身旁休息;避免因為使用導盲犬而向使用者收取額外費用;為員工提供全面培訓,以提高他們對導盲犬的認識等。
以「三不一問」的原則與導盲犬相處
此外,《指南》亦介紹了與導盲犬相處的禮儀,即「三不一問」的原則,以協助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與導盲犬的相處。「三不」是「不拒絕」:不拒絕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私人/公共屋苑及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不干擾/輕撫」:不觸摸、輕撫或干擾工作中的導盲犬,更不要以聲音或手勢吸引牠們的注意;「不餵飼」:不餵飼或誘導導盲犬。「一問」則是「主動詢問」:看到與導盲犬一起的人在街上猶豫或徘徊不前時,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協助。
與導盲犬相處要「三不一問」,即「不拒絕」:不拒絕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私人/公共屋苑及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不干擾/輕撫」:不觸摸、輕撫或干擾工作中的導盲犬;「不餵飼」:不餵飼或誘導導盲犬。「一問」則是「主動詢問」:看到與導盲犬一起的人在街上猶豫或徘徊不前時,主動詢問是否需要協助。
曾推指南讓餐飲業界服務不同需要的顧客
平機會期望藉着《指南》,推動不同界別的服務提供者,為導盲犬使用者提供適當的協助。事實上,作為執行《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機構,平機會十分關注殘疾人士的福祉。平機會過往亦推出不同指南,例如去年10月推出《餐飲服務通用設計實用指南》,目的是為餐飲界別提供簡易實用的指引,以服務有不同需要的顧客。
從平機會與導盲犬使用者的訪談中,我們理解到導盲犬是視障人士的生活夥伴,為他們在不同公共領域提供了支援,尤其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導盲犬亦讓他們生活得更獨立自主,外出時更有信心。平機會希望社會大眾能多了解導盲犬的功能和重要性,支持導盲犬及其使用者,一起將香港建構成為一個對導盲犬使用者更友善的共融社會。
平機會往後會繼續舉辦不同類型的公眾教育及宣傳推廣活動,宣揚平等、多元和共融的信息,共同維護和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資料圖片 / 洪嘉徽攝)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