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快必煽動案開審 控方指其半年內持續煽動仇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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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yiu
時間:
2021-7-30 05:53 AM
標題:
快必煽動案開審 控方指其半年內持續煽動仇恨政府!
202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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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譚得志之案件將於今天正式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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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嫌多次擺街站時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控罪,案件今天(29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就高院原訟庭於唐英傑案中所作關於「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裁斷,下級法院是否受其約束,包括是否接納專家身份及報告等,控辯雙方均同意這屬上級法院的事實裁斷,對下級法院並無約束力,下級法院不一定需要全部遵從,指法庭應以合理客觀標準,考慮事實證據及被告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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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7項發表煽惑文字、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3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共14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在港九新界不同地方干犯以上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涉及8個公眾集會、街站及遊行,被告在該些集會或街站中多次發言及帶領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且無基礎地作出貶損警方的指控,其言論亦煽惑憎恨中國及香港政府。控方又指被告曾透過送口罩活動,來煽惑他人作出包括貶損警方的指控,又曾以舉辦健康講座名義,發表無關健康訊息的煽惑性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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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控罪於去年1月17日首次發生。控方指當日被告在大埔海演公園一個中學生集會發言,站在放有「光時」等直幡的台上帶領參與者多次叫喊「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及「光時」口號,又辱罵警方如「黑警死全家」。2日後被告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主持街站,又帶領呼喊侮辱警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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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3月15日,被告在牛頭角街站掛出「垃圾政府,全民自求」的橫額,並作出貶損警員的言論,又藉派口罩向輪候市民問問題,相關問題如「差佬做嘅好事係……」、「光復……時代革命」。控方指對應的預期答案分別是「打阿婆、打年青人、無差別拘捕」及「香港」等。期間有一名女途人表達不滿,其後則遭被告言語驅趕,及被指對方是「大陸喱」,該女途人報警。至5月24日,被告在銅鑼灣主持未經批准的「健康工作坊」,但控方指被告全程沒有向公眾傳達任何健康相關訊息,卻展示「共產黨安全 香港唔安全」等標語,及發表煽惑憎恨政府及警隊的言論,街站並有印有「光時」口號的年曆卡及政治主張的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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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又指特區政府在去年7月2日已發出聲明,指「光時」口號乃有港獨及從國家分離等的意思。控方專家劉智鵬亦認為此口號於香港政治語境而言,目的是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惟被告及後在旺角、黃大仙街站、觀塘街站及啟田街站中,仍帶領及鼓勵叫喊有關口號,亦多次發表上述相關煽惑性言論。由於涉嫌干犯上述罪行,被告在去年1月至9月先後4次被捕,至9月起被下令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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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本案的《港區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陳廣池,早前曾覺得有旁聽人士不守規矩,他今天重申他們須遵守法庭規矩及秩序,即使法官不在法庭內,法庭都是進行刑事審訊的地方。若有人在法庭內大聲喧嘩、搖旗吶喊等,有可能已構成藐視法庭,因此要求旁聽人士自律守法以尊重法庭及法治,莫要迫法庭下令控方採取措施。法官表示為了避免喧嘩及維護司法專嚴,指令控方準備攝錄機,若及後有需要並在獲得法庭許可後才拍攝罔顧規矩的行為,及後或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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