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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電鋸嚇狗兼拖鞋打頭 胞弟涉虐待連累台飼主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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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sctsu
時間:
2021-6-18 07: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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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電鋸嚇狗兼拖鞋打頭 胞弟涉虐待連累台飼主罰款
台灣郭姓男子當街揮電鋸嚇狗並用拖鞋打狗隻頭部。(截圖自嘉義綠豆大小事Facebook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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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嘉義市政府9日接獲通報,在自強街一戶民宅外,有郭姓男子揮舞電鋸嚇狗,再以拖鞋猛打狗的頭。市府隨即聯同警第二分局、竹園派出所員警到現場調查,適逢當事人兄弟都外出工作,經連繫涉事郭男及其胞兄飼主,同日下午2時攜同狗兒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由於飼主放任弟弟施虐,市府於11日依違反
《動保法》
對飼主開罰台幣5萬元(即約港幣1.2萬元)。
建設處農林畜牧科指出,本月9日接報郭姓男子涉嫌當街持電鋸,作勢揮舞指向哥哥飼養的黃色幼唐狗,還拿拖鞋猛打其頭部。附近鄰居監視器拍下,並在Facebook群組「嘉義綠豆大小事」發佈影片。建設處接報後,立即聯同警方約談郭到案,他辯稱「狗會亂叫,要管教」。由於狗無外傷,而飼主是郭的胞兄,表明不追究。農林畜牧科人員於11日上午再次前往自強街關心犬隻狀態,惟飼主外出工作不在。聯絡飼主時表示,因為擔心狗叫聲滋擾鄰居,已經將狗移至市郊倉庫飼養。下午與飼主前往倉庫探視犬隻時,犬隻活潑好動、精神狀況良好。農牧科人員當場勸導飼主,應善盡飼主飼養責任,飼主也保證不會再讓弟弟或其他人任意騷擾或傷害狗兒。
市府表示,會持續追蹤狗狗後續情況外,以避免犬隻再受到任何不當騷擾。該案將依《動物保護法》,對郭姓飼主處以台幣5萬元(即約港幣1.2萬元)罰款。對於騷擾犬隻之行為人,除勒令改善並不得再飼養犬隻及認養動物,若違反前述規定最高可處台幣1萬5千元(即約港幣4.2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呼籲市民朋友一定要善待動物,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新聞網》
市府農牧科人員探視狗狗。(照片由市府提供)
唐狗看起來沒有明顯外傷。(照片由市府提供)
被當街揮電鋸嚇並被拖鞋打頭的唐狗。(照片由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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