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暴亂的方法,只能由特區政府動用警察用公權力制止,制止的最有效方法是拘捕,從前線暴亂的暴徒開始,一直循暴亂生產線順藤摸瓜地把參與和幕後策動的人都拘捕起來,要他們面對法律的懲治,不可能免罪,不可能特赦,而是有罪必究。即使最後司法部門不合作輕判,也要昭告天下,他們是暴徒。最好的是把他們收取金錢和外國勢力支持的證據披露,讓天下知道他們示威暴亂的政治理想是虛假的,一般老百姓不要被蒙騙。公仔箱論壇9 Z3 N. k1 I+ N+ u
9 Y3 q, N: B2 N/ W7 i事實上,警察不應困守在警署內,而是要主動出擊,集中兵力,一處一處地搜捕圍捉參與暴亂的暴徒。要出動水炮車,用食用顏料把暴徒記錄下來,驅趕旁觀的無聊群眾,也警告真的或假的記者迴避,不要成為暴民的屏障。% ]3 S- q& r# ]3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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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我在本欄不停地說,只要政府有決心,香港警察有足夠的力量來平亂,不用像一直以來拖着警察的後腿,讓前線警察受傷受辱,暴徒卻受到鼓勵,更加肆無忌憚地遍地開花,到處破壞。2 Z6 W7 @ U+ c! o' x$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