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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境中不失希望 (陳健民) - 陳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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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4-9 12:09 PM
標題:
逆境中不失希望 (陳健民) - 陳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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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了父親,放下心頭大石,安然面對宣判。今天會否被判有罪?會否被即時關押?我毫無頭緒。但我不求凡事順心,只求在逆境中不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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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天的審訊,我看到支持者不離不棄。在庭上有掌聲和笑聲,亦有許多眼淚。我選擇自辯,因為審訊是公民抗命重要的一環。在雨傘運動的歷史未被完全扭曲之前,必須再次說明何謂公民抗命,為何我們帶着愛與和平的精神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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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在法庭上的爭辯,我進一步確定政府當時封鎖通往政府總部通道的決定是違憲的。因為當有大量市民要表達一個政治訴求,不管是爭取普選或者反對普選,政府都有責任協助市民行使《基本法》賦予的示威權利。封路的決定不單迫使示威者佔據夏慤道,向手無寸鐵的和平示威者施放催淚彈,更是草菅人命,天人共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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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普通法的案例所見,公民抗命既是本乎良知、非暴力和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便應獲得特別的看待。但案例亦表明,即使抗爭者有合理的動機,法庭判處他們違法亦是合理。不過,無論是控方或法庭都應該自我約束,不應過度懲處公民抗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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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這次審訊,政府由2015年初進行拘捕時,警誡我們可能觸犯「未經批准集結罪」,到2017年林鄭當選特首翌日,改為控告「串謀、煽惑及煽惑他人煽惑造成公眾妨擾罪」,每罪可入獄七年,明顯是罔顧普通法傳統,嚴懲爭取民主的人士,冀達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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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這次政治檢控得逞,我們的命運將會如何?牢獄之苦近在眼前,曾坐監的年輕抗爭者告訴我們獄中各種折磨身心的事:蟑螂、發臭的被鋪、倒胃的食物、對家人的內疚和思念,不一而足。也許在獄中閱讀和寫作是太浪漫的想像,但我聽過這一切後,心裏仍然平靜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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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歷歷在目的,是9.28當晚我看見港人在催淚煙霾中那種團結和勇氣。如果那夜以後,香港不再是一個只懂追逐金錢的經濟城市,我們吃點苦頭又怎會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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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在佔領期間,一個月圓晚上,我在政府總部外漫步,遇見一位打扮優雅的女士,看起來不像佔領者,和她閒聊才知道她在金鐘開店做生意。我馬上向她道歉,希望她諒解我們逼不得已造成的干擾。她是這樣回答:「教授你千萬不要向我道歉!我以往並不關心政治,只是在政府施放催淚彈之後,我才去了解你們的運動。我感謝你們為香港所付出的一切,我感謝你挽回了我的良知!現在我每個晚上不來這裏走走,我心裏是非常不安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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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場運動能喚醒人心底內的良善,坐牢又怎會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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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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