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電/2015年3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施行,並於去年年底完成所有市縣的“發新停舊”工作,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房產證、土地證今後將統一被不動產證所取代。原本分屬於房管部門與國土部門業務,將由國土部門來執行不動產統一登記業務,由此,兩部門之間的工作銜接也備受關注。 5.39.217.77:8898$ C S* i& T: u3 \/ o0 c x
( A$ x3 U2 t0 i5.39.217.77:8898 澎湃新聞記者9月20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由國土部和住建部聯合發布的《關於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於近日發布,要求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機構分設的地方,要按照“進一個門、跑一次路”的原則,兩部門進駐同一個服務大廳,設置同一個受理窗口,一般交易業務要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同時還強調,要防止小產權房通過不動產登記合法化。 / O; D" `0 M h- S5.39.217.77:8898 w8 U8 d( U% s" Q! n公仔箱論壇 兩部委表示,本次發放的《通知》,目的正是在於加強部門銜接,解決不動產登記“中梗阻”問題,切實做到便民利民。在資料的移交共享方面,《通知》提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前已經形成的房屋登記紙質資料要移交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確實難以拆分移交的,應複制移交,複制移交的資料應與原件一致,並於年底前全面複制移交到位。為避免重複建設,保證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使用電子數據的一致性,房屋登記的電子數據應完整地拷貝給不動產登記機構,並於9月底前全面完成。 5.39.217.77:88986 [) Z9 g' x1 m) I# V)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