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h; a, {, p8 A1 K 第一件事是太陽花學運被告在一審時判決無罪,負責審判的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告發動運動是行使公民不服從以及抵抗權,所以判決無罪。這個判決的荒謬是法官以自己的心證來踐踏法律,而太陽花運動諸人敢犯法,卻又不敢承擔法律的後果,可以說前者無智,後者無勇。如果法律性案件都被由法官自由心證是否為政治案件,台灣不是以顏色來決定法律的世界,其與法治的距離何其遙遠。 2 e. ?6 u" `( S5 o' `
0 i. M( d% ]2 j( w( }5.39.217.77:8898 第二件事是陳水扁仍在保外救醫期間,卻屢屢違背規定,對中監的限制視之如無物,尤其最近愈來愈高調。十九日晚間陳水扁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舉行募款餐會,雖然台中監獄同意參加,但提出不進入活動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及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等五不原則,但陳水扁很懂得走巧門,利用錄影帶發言,而且還坐上主桌,而且隔天方返家,顯然已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