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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大坑西邨重建 非住用面積倡設安老院游泳池 [打印本頁]

作者: nmuk1e2    時間: 2017-5-26 11:17 AM     標題: 大坑西邨重建 非住用面積倡設安老院游泳池

城市規劃委員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關於修訂《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K/429》大坑西新邨所在的綜合發展區地帶的《註釋》。有關申請收到736份意見書,其中729份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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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Y4 M0 ^) }8 \* Ltvb now,tvbnow,bttvb規劃署表示,申請人提出的修訂包括把涵蓋範圍綜合發展或重建作資助住宅用途,資助住宅用途的住用總樓面面積中,資助租住房屋應佔不少於85%,另外地積比率由5.5倍改為6.6倍。申請人亦提出加入新備註,有關地帶提供的非住用總樓面面積中,須設不少於1300平方米的非住用總樓面面積,限定只提供每個面積不多於18.58平方米的商店,並只限由非連鎖式經營的獨立商戶經營。另外地帶的非住用總樓面面積須設有一安老院、一健康院及一個室內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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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提出的申請理據是根據2015年調查,大部分居民表示只可負擔租住房屋,而且毋須將大坑新西邨房屋類型由租住改為出售單位,因未來5年出售單位的供應應超過租住房屋單位供應,至於小型獨立商店可促進經濟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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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 n# M4 ]! s5.39.217.77:8898運房局表示,平民屋宇公司展開重建前,有責任與現有租戶就遷置安排達成協議,另由於土地是私人契約形式,政府不會用緊絀的公屋資源安置大坑西邨租戶。規劃署表示不支持申請,因無有力理據支持施加額外的房屋類型管制。至於地積比率,已有條文容許在充足理據下增加地積比率,目前無有力理據支持將地積比率限制修改為6.6倍。徵信公會公仔箱論壇7 X$ t. ^6 R! u2 r# v

5 j% f+ z& q* I3 F/ H5.39.217.77:8898申請一方表示,有關修訂可達成4贏方案,包括符合政府正覓地建公屋、平民屋宇公司亦避免因未能與居民傾妥安置方案而無法重建、原邨居民不能負擔購買單位及有助輪候公屋的居民上樓。申請人徐均權表示,居於該邨40年,平民屋宇公司提供僅800多個租住單位將不足以安置現時的1000多個居民,另外公司提出的租用單位都在高層,卻沒有升降機,指居民多「老弱殘兵」,批評有關做法是要他們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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