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九日電】江蘇省贛榆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刑訊逼供打死供電局原副局長梁繼平一案,昨天一審宣判,判處反貪局原副局長無期徒刑,另兩位主要參與者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反貪局原局長在案發後掩蓋事實,被判處犯偽證罪獲刑7年。 聽到宣判結果後,幾位被告人都沒有對判決提出異議,未當庭要求上訴。死者妻子則當庭失聲痛哭,認為判決過輕,請求南京市檢察院抗訴。 南方都市報報導,2007年5月28日贛榆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贛榆縣供電局原副局長梁繼平,涉嫌受賄立案偵查,並對梁監視居住。當日18時許,將梁傳喚到案。身高1.8米的梁繼平,2007年5月28日18時被反貪局傳喚,6月1日上午死在審訊地點秦山島旅遊接待站。這80個小時裡,梁繼平不停被反貪局官員反覆折磨,不准睡覺,遭受了20餘種的體罰,不停舉手、抱腳、夠腳尖、連續下蹲、做仰臥起坐,用皮帶抽打腳底板,要梁繼平端著裝有水和沙子的盆,用梁的皮帶環繞過梁的胸前把他提起放下,還拿兩個塑膠袋套在一起,裝滿水掛在梁的腦門上……最後梁繼平倒在地上。然而反貪官員並不認為梁繼平快死了,而是讓他先睡會,梁繼平這一睡,就再也沒能醒來。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自梁繼平到案當晚至6月1日晨,反貪局原副局長熊正良、法警大隊原副大隊長楊泗松、法警周明吉在贛榆縣人民檢察院、縣教育賓館、秦山島旅遊接待站等地點對梁繼平進行審訊期間,為逼取有罪供述,不讓梁正常睡覺,並進行毆打等行為。梁繼平於6月1日上午死亡。上述三位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熊正良被判處無期徒刑,楊泗松判處有期徒刑15年,周明吉10年。 法院審理查明,反貪局原局長高家錦為掩蓋事實真相,在有關組織調查和司法機關偵查期間,召集參與審訊人員開會,編造梁繼平身上傷痕係審訊人員為制止梁逃跑、自殺而形成的虛假事實,指使他人毀滅體罰梁時所使用的相關工具,並多次威脅相關人員不得透露審訊期間對梁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真相。法院認為,高家錦的行為嚴重妨礙了有關組織的調查和司法機關的偵查,已經構成妨礙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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