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港澳台] 中央日報:黨產會違法濫權莫此為甚 [打印本頁]

作者: qqonqq    時間: 2016-12-26 08:24 AM     標題: 中央日報:黨產會違法濫權莫此為甚

黨產會上月底決議在三十天內要將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股權移轉國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本案訴訟終結確定前,黨產會處分停止執行。黨產會的連三敗,固然使國民黨士氣為之一振,但凍結黨產,使國民黨無法再有任何收益的目的已經達成。 公仔箱論壇' i4 W  r3 Y7 r.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0 N' ^; j3 n9 p
  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指出,黨產會主委顧立雄先前就宣示,“年底要讓黨產歸零目標實現”。上任之後,他果然立即展開動作。前兩場官司的敗訴,證明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黨產會處分“違反明確性又有違法性疑慮”;如今,對於黨產會決議要將中投及欣裕台股權收國有,北高行又裁定在本案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充分顯示黨產會蠻橫之手段,連法院都看不下去。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2 [+ }1 _8 j: A% W. N% o% N

6 T7 D- J; k+ L6 Y2 x( H5.39.217.77:8898  北高行認為,如果未來本案訴訟國民黨勝訴確定,但這兩家公司因股權移轉國有而消滅,屆時就算能以金錢彌補損害,但金額甚鉅。為避免將來國家負擔過重金錢支出或延伸耗費社會資源不必要的爭訟,可認定本案將造成難於回復的損害,且有急迫情事。 公仔箱論壇) ~0 c' \5 }! t7 _" x0 f& h

- B. P! w- J2 l公仔箱論壇  顯而易見,北高行認定黨產會的處分不當,可能導致“國家負擔過重金錢支出或延伸耗費社會資源不必要的爭訟”,又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北高行並特別強調“法院裁定出來即發生效力,所有機關都必須尊重”,這對不把法院看在眼裡的黨產會,與其說是打臉,不如說是斥責。 5.39.217.77:8898& j. y/ n- C& l2 d' c) Q( t

- P2 ^" c. p2 O; P6 u7 e0 B  儘管如此,顧立雄仍然大言不慚,認為前幾天最高行政法院處分,在黨產會作成第二次處分情況下,對達到防止國民黨脫產目的已沒影響;現在行政法院裁定,已確認黨產條例正當性,以及黨產會可以認定中投與欣裕台是否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既然國民黨無法再從中投與欣裕台分享股利收入,黨產會將考慮不再提抗告。 公仔箱論壇: ?8 k2 p! Y, X9 T! U7 n, b* j, b( V
5.39.217.77:8898# ]( ]% U" D$ Y  T& _
就事論事,顧立雄的說法顯然是曲解行政法院的裁定。因為北高行認為,中投與欣裕台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認定為國民黨不當黨產是否合法?應不應該移轉為國有?具有諸多爭執及主張、多件訴訟,一旦股權經執行移轉為國有,將影響兩公司“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
8 ?9 [1 m, J# v" H+ X7 T9 ntvb now,tvbnow,bttvb% L$ G; Z/ E5 \. a  |3 ]$ B1 k& c, Y
  換言之,北高行既不認同黨產會處分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對黨產會的主張也並不完全接受,只是認為依黨產條例規定,已被黨產會“推定”為不當黨產的中投與欣裕台,如有違反規定的處分財產行為,除不生效力,也會被處以處分財產價值一至三億罰鍰,這些規定己足以避免國民黨脫產。 tvb now,tvbnow,bttvb& w* q& z* m5 k" _8 R
' G0 o  L: I% m9 v+ e5 y
  無庸贅言,北高行完全是依法論法,其所要表達的是“中投及欣裕台已被黨產會‘推定’為不當黨產”,而不是表示北高行認定中投及欣裕台就是不當黨產。何況,法院必須尊重法律,黨產條例既有規定,除非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否則惡法亦法,北高行當然尊重。 . U$ r( F, K& c4 p: b, E4 \' e/ w
tvb now,tvbnow,bttvb# p2 A! Z3 w% A! a
  儘管黨產會連三敗,顧立雄“年底前黨產歸零”支票也注定退票,但中投與欣裕台股權既被裁定停止執行移轉,國民黨也無法從這兩家公司獲得任何收益,黨產會等於已達到了封殺國民黨的目的,這正是黨產會考慮不再提出抗告的主要原因。 ! Y% \* ?* B4 K( T1 Q% y
5.39.217.77:8898, q, Z8 }5 [6 z8 `  G
  可以斷言,在本案訴訟沒有確定之前,黨產會對國民黨的追殺絕對不會停止,不只是要斬斷國民黨的財路,更要斷絕國民黨的生路,這樣趕盡殺絕的手段,難道就是民進黨口中的轉型正義嗎?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