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時事討論]
丁望: 婆婆管盡媳婦 香港法治受困
[打印本頁]
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6-11-11 09:07 PM
標題:
丁望: 婆婆管盡媳婦 香港法治受困
丁望
: 婆婆管盡媳婦 香港法治受困
. ?" h7 K, k C, |0 Q+ c$ r
9 x- X) g# F8 A. p( k9 k7 B; l5.39.217.77:8898
公仔箱論壇, A" I. l3 @0 ~0 y: f3 b, c
11月7日,人大常委會決定解釋香港《基本法》第104條(下稱「104條釋法」),對公職人員的宣誓有3條解釋,其中規定宣誓無效後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7 v6 L4 ]) I1 r4 W
* R' {# n! }) R5 a7 N0 H8 r c
這給港人留下懸念:近期第二次宣誓的立法會新一屆議員,是否會取消其議員席位?這是涉及「104條釋法」的追溯力。
% X$ @( L% s: P/ O1 V5.39.217.77:8898
0 G9 s% c* D% Q! ~7 h
「104條釋法」受到自稱「愛國愛港」者歡迎,許多有思考力、不輕信、不盲從的港人卻感到困惑。
公仔箱論壇6 ^" \" W* Y8 R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8 [8 B9 J$ G E9 f" t# f
司法界有周二(8日)的穿黑衣靜默遊行抗議;大律師公會與民主思路的聲明,對「104條釋法」表示遺憾;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質疑釋法是否恰當;律師公會認同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但呼籲行使時「應謹慎容忍」。
0 s0 N, A6 `3 }6 {- r8 U5.39.217.77:8898
6 H, Y, s" L2 n- z2 `5.39.217.77:8898
本文試析釋法並非好的選項,涉及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與香港司法獨立的空間,釋法的倉卒、透明度低,正是婆婆管盡媳婦,為香港法例「動手術」。
0 p0 @/ u# Q# x% `! _5 I5 r5.39.217.77:8898
公仔箱論壇8 P% _5 P( D, W! m, F' [
雖有釋法權 應適度適時
公仔箱論壇2 X1 y1 p2 }0 N( n0 o
E d( A. L; q. Q5.39.217.77:8898
在「一國屋簷」下,香港如有人成立港獨組織或推展港獨社會運動,是牴觸《基本法》,港獨是走不通的路。
' e( g+ C3 \% P0 s/ s5 b
0 J w% `- [$ L$ @& Z' f
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法源之一,是在香港實施的《基本法》第158條第一款;法源之二,是不在香港實施的八二憲法第67條第四款、立法法(2000年7月實施、2015年3月修正)第45條第一款。
; X. C# B+ m' S" X5 i公仔箱論壇
( Y, b3 Q) E% ?0 ]5 A( G"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香港實行《基本法》和香港原有的法律(第18條、第八條),享有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二條),保留原來的司法體制(第81條),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第85條)。這是香港與大陸社會制度的主要差異之一。
, H% j2 c$ j& C+ U, H3 _/ X! Q
公仔箱論壇( A0 c& T7 s9 M0 A- O
因為有這種差異,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行使釋法權,必須適度、適時和具備充分理由,展示其迫切性,以建立在港人中的公信力。
$ S+ O) i. I3 ? S, p- p; N&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q8 X5 K; a! \1 V5 _% ~8 P+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就社會公共治理、處置與憲制有關的社會事件而言,方案的設計不可能、也不應該只有一個選項;在多個選項中選擇最優項,達致減低機會成本(或稱社會成本)。
5.39.217.77:8898" Y* b% ]& o, x
# N4 o, e5 v8 f- J
對於立法會宣誓中「憤青鬧劇」及引發宣誓有效與否的裁定,律政司和司長的選項,是在香港司法體制內、按香港的法律和司法程序處理,這是港人普遍接受的。
5.39.217.77:8898- h' ?* P9 H7 I O" \- f/ X
& [# S: i' N* x; W5 G- o
在「強(敢)亮劍、震懾力」的執政理念下,北京當局的選項卻是釋法。這並非好的選項。
6 u m& z, K+ O1 C4 W4 @5.39.217.77:8898
9 p+ T* O1 S. x! V: k" ~
釋法太倉卒 施政治壓力
tvb now,tvbnow,bttvb% S# h7 u) u( y* G
公仔箱論壇8 m; ]: q$ @; L$ y$ _
在5次釋法中,「104條釋法」是爭議最大的一次。持不同意見者了解反港獨的「國策」,許多人厭惡「憤青鬧劇」;思考者最關注釋法有無充分的理由,質疑是否適度、適時、適當?
3 _8 O/ J- }$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p7 C; F$ s' E# o8 _
在法院受理特首的司法覆核(關於「憤青鬧劇」)時,人大常委會急忙釋法,有政治干擾香港司法之嫌,許多人深感遺憾。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予人十分倉卒的印象。
# f& Z' w5 N2 C4 v6 B7 |+ F+ _
~ t) D5 V6 N% A2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據立法法第四節(法律解釋)第47條的規定,擬定釋法草案應列入常委會議的議程。第24次常委會議開幕時公布的議程,卻無「104條釋法」,突顯程序欠妥。據香港媒體在北京大會堂外採訪場景,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回答記者詢問時,答不知道有釋法的議程。連他都不知情,可見釋法的倉卒。
; Z9 C \0 l$ }5 H) ^
/ {5 P# X3 W7 v4 v3 y) R6 X3 |5.39.217.77:8898
按《基本法》第158條第4款,釋法前要徵詢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本是極度傾斜的組成,非紅派的比例極低,而釋法前對香港委員的徵詢是過場式,沒有充分討論的時間和機會,整個釋法過程的透明度甚低。
4 {$ ^5 { m& |9 s0 t% W公仔箱論壇
5.39.217.77:8898* e) e$ n* S6 {6 p6 r
「104條釋法」最有爭議的是,釋法文本和相關的「說明」及發言人在記者會的談話,超越了釋法的範圍,附加了104條沒有的規定即「政治僭建」。
公仔箱論壇/ `& w& ^9 q* V4 Y! P
& d& c! m/ l3 Z' G2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104條對宣誓的規定,只是「擁護」和「効忠」的對象,「104條釋法」卻增加「有效宣誓」和「無效宣誓」的規定,並有「不得重新安排宣誓」的處置規定。這是超出釋法的範圍,實質是修改104條,並伸延解說與104條有關的香港法例,形成「婆婆管盡媳婦」的格局。
5.39.217.77:8898: N5 N2 R) n8 F! d! Z
% B* @/ u6 p' }; _6 r$ Y# q8 w
擁護和効忠 重複式陳述
8 B+ n ]1 _* F B+ O6 ~0 P0 U) C6 j: e
7 }- {$ u1 |: z
在大陸的法律體系,中共中央主導、人大制訂和通過的「國家法律」(國家主席簽署公布),是原則性的規範,不具操作性(例如沒有違法處置條款),須由國務院制訂相關的實施條例(稱為行政法規,由總理簽署公布)。此外,在司法層面有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簡稱「法釋」);有這些「載體」,才產生法律的操作性。
tvb now,tvbnow,bttvb: K& P( h% T J- I/ D8 e1 y2 _
$ B! G- e @/ B8 A3 G: c9 H5.39.217.77:8898
香港《基本法》是憲制級的「國家法律」,也只是原則性的規範,實施的細節或違法處置要透過香港立法形成相應的「載體」:《基本法》的條文,要有相應的本地法例作為「載體」而產生操作性。
5.39.217.77:8898( A* Q+ D y+ u! O* f7 V* q
5.39.217.77:8898% X5 c* U. a& N3 o$ t& v- d0 m, p
與104條相應的「載體」,是〈宣誓及聲明條例〉(憲報編號123of1997,版本日期1997年7月1日)。
5.39.217.77:8898& j7 Q, b2 m1 V6 U! y
公仔箱論壇9 }3 M h- M4 P: _
「104條釋法」提到宣誓的莊嚴、真誠,在上述的法例有相似的規範;關於「擁護」和「効忠」的誓言,亦有規定,反襯「104條釋法」的重複陳述。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P) X6 \, t% G. u& I+ r
, ~2 |$ t9 _! ~ t* |, ^' z% O: {
「104條釋法」的第三條,提到「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也是多餘或類似重複的陳述。
; ?. F. O: S6 q/ Z# H& |9 q* s5.39.217.77:8898
4 O4 n U% l# L: w$ b! C! R( [5.39.217.77:8898
《基本法》第79條第七款有此規定:「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並非如一些人說的,違反誓言便失去議員資格,違反誓言的處置是依據《基本法》和本地法例,有法定程序和「量化指標」。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