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電/“鄰避現象”最先發端於發達國家和地區,近些年,在中國逐漸興起。其英文表述是“Not In My Back Yard”,即“不要在我家後院”,指的是政府推行某項政策或者審批設立監獄、工業區、游民收容所、核電廠、垃圾焚燒廠和污水處理廠等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項目時,目標地域的公眾發動的不願意接納該項目的社會運動。201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我認為,這一規定意味著中國已經進入到了環境優先的時代,在環境優先的時代,公民環境保護意識開始覺醒,很容易拿起法律武器對抗一些建設活動。從此,具有新特點的公益性社會運動走向高潮。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應當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化解鄰避現象。 公仔箱論壇4 X; w# f% p9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