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友情深淺不需用語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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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t2
時間:
2008-5-28 11:53 PM
標題:
友情深淺不需用語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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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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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談到一些名人,問我:「你跟他們很熟稔嘛?」我不敢僭越身份,借此沾光或炫耀,急忙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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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他,他可不認識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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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他是行家,但不認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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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一些場合打過招呼,但說不上是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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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尊敬他、佩服他,但不敢自誇是他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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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熟稔的意思是,彼此經常見面聊天,無所不談,得以互相了解、欣賞。大家非常清楚自己在對方心中的地位,不必見外,不必過分客套,不必小心翼翼以防開罪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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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遇上同類情況,朋友說:「你們多年前相識,曾經共事,你應該跟他很熟稔的。」細想之下,忽然明白了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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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上班和公餘的界線迷糊了,公務約會名正言順侵佔私人時間,家人或情人次之,留給朋友的配額有限,有緣相聚的不外是那幾位,其他朋友,難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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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標準,彼此相識數年,曾經共事一段日子,間中以電郵保持聯絡,即使一年幾乎只見一次,已經算是比較要好的朋友了。做到這樣,雙方也算是盡力,宜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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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在彼此的生命「友情客串」某個角色。當你跟一個朋友的飯局再三改期也約不成,你不妨思考,是否他的世界變了。朋友失意時,特別需要你借出耳朵;一天他春風得意,沒有苦水可吐了。生活比從前忙碌,忙於招呼新朋友,跟舊朋友純為見面而見面的契機就可有可無。他可能不好意思直言,但你應該洞悉人情世故,從而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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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永遠勝於清談,友情深淺根本毋須用語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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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walker
時間:
2008-5-29 12:34 AM
體會到那一份人情的冷暖...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7:8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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