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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楊岳橋: 袁國強 — 法治吳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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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licity2010
時間:
2015-11-24 12: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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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 袁國強 — 法治吳三桂
楊岳橋: 袁國強 — 法治吳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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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是一隻怪獸,自2010年初立法會通過669億元後,牠的胃口愈來愈大。先是超支,港鐵今年中估計工程預算已達853億元,增加近200億元;但原來只是公帑已不足夠,牠已開始踐踏《基本法》,連香港的法治也要吃掉。當年叫醒高鐵怪獸的是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將怪獸帶入特區,蠶蝕法治的則是特區吳三桂 –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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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怪獸在「袁三桂」領路下,已歩入特區,對《基本法》第18條虎視眈眈。第18條本來保障內地法律不能在香港特區實施;是「一國兩制」下保護港人人權、自由,以及特區法治的重要屏障,這關卡一旦失守,內地無視人權、人身自由、私隱和私產權的法律,便有機會順勢南下,在特區內滲透、擴散,完全攻陷「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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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11月21日訪京後,聲稱已和港澳辦等官員達成基本共識,但是甚麼「共識」卻語焉不詳。袁稱,「要處理『一地兩檢』的問題,少不免一定要容許內地的人員在香港特區未來的西九站執法,這是無法避免的。」似乎,在香港特區執行內地法律;在袁眼中,這是「無法避免」的 ,港人沒有置喙餘地,亦不容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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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又稱,「如果不執法基本上做不到『一地兩檢』,不過問題是要考慮執法的程度究竟多大」。袁的語言偽術快趕得上梁振英,因為只要有執法人員在港執行內地法律,便已違反第18條,不論有關人員執行了一條內地小法,還是十條大法,當中巳不存在「程度」的考量,關鍵只在於「有」還是「沒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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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想,若果今日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高鐵西九總站根據內地法律查看港人的證件、行李,下一步為何不可在紅磡站直通車站處理出入境?清兵入了關(西九龍),再以其他名義「進駐」各區,又有誰攔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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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又提及美加、英法也有相關安排。袁忘記的是,別人是兩個主權國之間的互惠協議,讓對方在境內有限度執法,談判時各方會盡力維護本國利益,還要受到人民監察。但在香港,連單程證審批權也非由本地政府主宰,若非有《基本法》條文保障,內地的「白皮書」亦早已變成香港的政制框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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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9年,「—地兩檢」已是當時各界反對高鐵撥款的重要理據。只是當年鄭汝華曾霸王硬上弓,堅信問題可以解決,並強調「不應該因為技術問題停止工程。」如今回看,興建高鐵,不是政治任務,會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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