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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涉圖利廠商 地主可提訴訟 要求官府補償 美河市強徵民地 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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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ru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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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8 02: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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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圖利廠商 地主可提訴訟 要求官府補償 美河市強徵民地 大法官宣告違憲
本帖最後由 serrurier 於 2015-9-28 02:07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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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圖利廠商
地主可提訴訟
要求官府補償
美河市強徵民地
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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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爭議的美河市開發案,
20
年前政府援引大眾捷運法第
7
條,強迫逾百位農民及地主搬離,強行徵收土地,他們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
25
日作成第
732
號解釋,認定當初徵收土地的法條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宣告違憲、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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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釋憲案獲平反的地主,共有萬隆站
1
人、小碧潭站美河市
182
人,合計
183
位。《中國時報》報道,小碧潭站的
182
位地主,因當時政府對徵收使用目的,沒有說清楚、講明白,也沒規劃目前美河市開發案,於是拒絕參與聯合開發計劃,沒想到政府還是以交通用地名義強行徵收,未來地主可提再審訴訟,獲判勝訴後,可要求政府補償
20
年來喪失土地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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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陳新民還提出意見書,批評目前不少公共建設的聯合開發案,利用公益挾帶私益,雖然公共建設已成,但卻帶來巨額利益圖利廠商,這些被徵收人民的怨恨,如果轉化成復仇的匕首,「我心為之同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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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並批評限制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的法條,是大眾捷運法第
7
條「大眾捷運系統,其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的土地,得由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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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公司及各地方政府,即依此法條強行徵收民眾私有地,在捷運站周邊進行「聯合開發」。這樣的法條規範,大法官會議認定「掛羊頭,賣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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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假藉交通事業名義,對於和捷運設施用地連成同一建築用地,或相鄰街廓串接的鄰地,不管將來是否做為捷運站使用,一律以「聯合開發用地」來強制徵收,嚴重影響民眾的居住自由並侵害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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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認為,政府想要以聯合開發名義使用民眾的私有地,可用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採取對土地所有權侵害較小的方式達成,冒然以土地徵收的手法,不符憲法比例原則,該法條即日起失效。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9-28 02:09 AM
受害地主: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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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大法官會議作成違憲解釋,宣告當年政府強徵民地的法條失效,受害地主及委任律師顧立雄都感到相當欣慰,認為是「遲來的正義」。還有地主回想當時祖厝被拆、土地被徵收,還是氣極敗壞地痛罵政府「強盜」,未來將提再審,向政府索討賠償,為自己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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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種菜的老農夫楊正吉受訪時,情緒依舊激動。他說,
400
多坪農地,政府說要做「交通用地」,不顧他的反對與抗爭,強制徵收,這樣的做法對嗎?這是口口聲聲說照顧農民的政府嗎?《中國時報》報道,楊正吉說,當年政府還沒有規畫美河市聯合開發案,連為何要徵收土地也沒有與地主溝通,就以做捷運用地使用為由,張貼公告要求地主在期限內領取補償金,強取人民的土地,實在是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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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地主表示,他們不願參加捷運聯合開發,所以不能與參加聯合開發的地主一樣,分配到美河市大樓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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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20
年前政府以一坪
7
萬多元價格徵收他們的土地,如今地價飆破
200
多萬元,政府應該為強徵土地一事進行賠償,彌補他們這麼多年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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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立雄解釋,土地聯合開發後,美河市大樓的產權已移轉第三人,很難訴請「拆屋還地」,未來可能的做法就是,請求政府補償這些年土地漲價差額,或由台北市府就分配的住宅,依比例將所有權轉登記給受害地主做為補償。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9-28 02:10 AM
捷運局:非毗鄰地開發 無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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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萬隆案被徵收地主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
25
日做出第
732
號解釋稱違憲。但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張澤雄
25
日晚間強調,此次大法官是針對「毗鄰地開發」有違憲情形進行解釋,但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是依法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辦理捷運建設與開發,並非以「毗鄰地」方式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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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澤雄強調,經查確實有
25
個聯開基地在地主申請或同意下,以毗鄰地劃入聯開範圍,但依據當時《大眾捷運法》及土地開發辦法辦理並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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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河市案的基地並不在其中,因此,就目前情況來看,並沒有賠償的問題。對於地主請求補償土地漲價差額,張澤雄說,這部分還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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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則表示,因此案牽涉法律、金額計算,所以需經過市府內部開會討論並通盤檢討後,才能有明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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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鶴明說,北市府會尊重大法官會議釋憲的結果,未來市府在徵收土地若涉及人民權益的時候,應該要更審慎保障人民的權益。有關市府相關聯合開發案的問題,會請捷運局等相關局處彙整相關資料並進行通盤的檢視。
作者:
serrurier
時間:
2015-9-28 02:11 AM
本帖最後由 serrurier 於 2015-9-28 02:13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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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金達百億 北市府恐難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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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徵地案違憲,北市府恐難善了!估價師指出,如果順利「撤銷徵收程序」,重新計算,依目前市價,
182
位地主可求償
80
至
110
億元;若是以高等行政法院起訴時土地市價計算,也可求償
55
至
60
億元。地主若求償成功,身家將暴增數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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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資料顯示,美河市聯開案的土地,在
1991
年依照當時土地公告現值再加
4
成價格徵收,每坪土地均價
5
至
6
萬元,扣除增值稅約
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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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說,美河市這塊土地,有
21
名地主選擇參與聯開,不含在這次事件範圍內;其他遭徵收土地的地主共持有土地約
2.78
萬坪,當中包括農業用地、住宅用地和農建地,目前市價每坪依序是
20
至
30
萬元,
150
至
180
萬元和
100
萬元,與
1991
年徵收價格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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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地主會以撤銷徵收程序為主,因此應以目前市價計算,總徵收費用價差達
80
至
110
億元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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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些地主是於
2012
年在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陳碧源表示,以這時土地價格求償,則是
55
至
6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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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徵地被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建商也喊冤,日勝生高層說,土地由台北市捷運局徵收,日勝生自始至終都依法行事。日勝生集團
25
日對此事件發出聲明,強調透過北市府公告招標文件取得該案,「自應也受到憲法上財產權保障」,況且這次大法官釋憲,是北市府與原地主間的土地徵收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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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參與過捷運聯開案的冠德建設總經理洪錦欽說,建商是第三方,透過公開投標取得開發案,並無直接接觸地主,「地主應該要跟北市府申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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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捷運小碧潭站旁的聯合開發案美河市,於
2013
年完工交屋,共
16
棟
1600
戶,坪數
25
至
120
坪,當年預售行情每坪
28
至
30
萬元,現今實價登錄行情區間極廣,成交落在每坪
45
至
60
萬元。
作者:
kht3yt_1wehsj
時間:
2015-9-28 02:30 PM
賺是他們賺,賠是全國人民賠,這種事情實在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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