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香港]
「住」空置清拆廈 61選民登記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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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onqq
時間:
2015-9-10 07:28 AM
標題:
「住」空置清拆廈 61選民登記無效
沙田裁判法院昨繼續處理選民登記投訴個案,當中民主黨兩成員共投訴117宗登記,約有100人以中西區空置大廈或已清拆居所作登記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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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主任稱無法聯絡當中61人,裁判官接納相關反對,裁定部分選民登記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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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莊榮輝昨共提出89宗反對,指逾70名選民以西環吉席街33至35號聯吉樓、37至39號、41至45號健安樓及卑路乍街34號保發大廈作登記地址,惟相關地址多為空置大廈。選舉事務主任指,無法聯絡當中42人,建議接納反對,獲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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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榮輝昨於庭外指主動撤回9宗個案,強調民主黨以嚴謹的態度提出反對,並指選舉事務處錯漏百出,他希望處方好好檢討,捍衞選舉公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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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1名選民以皇后大道西150號作登記地址,處方指確認他已搬離。裁判官駁回反對,並批准對方修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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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通知書 被指設計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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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則指「駁回」字眼對投訴人不公平,因調查顯示對方已搬離,投訴成立。莊又認為處方的反對通知書設計不足,文件上有兩個選項,分別為反對選民登記於正式選民登記冊,以及反對該選民於某區的正式選民登記冊登記。惟根據選舉條例,一旦反對獲接納,相關選民會於正式選民登記冊中被剔除。選舉事務處代表承認不足,會再檢視相關通知書設計。裁判官指若法庭接納反對,該選民會即時被剔除,影響其選舉權,故技術性駁回反對,如莊能提供進一步資料,處方可再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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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另一成員伍凱欣提出28宗反對,21宗獲接納,當中22人分別以皇后大道西450至456號雙號及西邊街7至17號單號作登記地址,惟相關地址已被夷為平地或清拆重建,選舉事務處亦無法聯絡當中19人,裁判官遂接納該19宗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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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孚一屋4姓 稱媳婿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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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其他投訴人以地址不存在或一屋多姓等理由提出反對。投訴人姚潔凝指,張家一家4口登記的石澳村住址不存在,她親自到該處視查,只發現一個信箱。張家派代表到庭解釋,指其住所為寮屋,信箱附近有道路前往該處,裁判官駁回反對。姚一度質疑寮屋合法性,裁判官則認同選舉事務處代表所指,居所合法性與選舉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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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李俊晞投訴指,美孚新邨一單位一屋4姓,被投訴的夫婦解釋,與兒女及兒媳、女婿同住,裁判官駁回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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