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6 o. B o% j) Y k s公仔箱論壇 對於如何加快對閒置土地的有效處置,並從根本上防止由於地方政府原因導致的土地閒置,鄭欣提出建議,他認為,首先是加強立法、推動制度建設。依法治國的前提在於有法可依,因而要加強和完善立法,讓所有事情都依據法律準則。其二,要嚴格執法,要加大處罰力度。其三,要加強輿論監督。當前,對於政府原因導致的土地閒置的輿論監督還不夠,大家關注也不夠,也就沒有形成有效的輿論監督,導致地方政府對此重視不夠。總之,要通過加強立法和執法實行有效的追責,誰的責任就由誰承擔,同時加大宣傳和輿論監督,讓地方政府對這個問題予以高度重視。 # w( B( D' v9 o2 S& O8 K6 B 8 J) p6 M( d5 z! S; y3 x, T4 ^ h9 n 鄭欣建議,在加強法律和制度建設的同時,還要注重相關法律法規可操作性,這就要求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目前已出臺的是國土資源部的相關規章,比如《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等,其中對於由於政府原因導致的土地閒置也有相關的規定,但從立法角度來説還不夠充分。由於地方政府原因導致的土地閒置,很難通過國土資源部去追責,單純依靠國土資源部出臺的規章,其執行力度和處罰措施可能很難起到應有的效果。因此,在現有部門規章的基礎上,可以考慮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同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規章,對土地閒置的治理予以明確的規定。